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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化兩個系列人才職稱改革,實驗技術系列新增正高階職稱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代麗麗

1月10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聯合印發《北京市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北京市深化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遵循高等學校教師、實驗技術人才的成長規律,突出專業特點,完善職稱評價機制,為他們量身定製清晰的職稱分類評價標準,申報人可以自選代表作參與職稱評審。其中,實驗技術系列新增正高階職稱。

本次改革明確, 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設初級、中級、副高階、正高階,職稱名稱依次為助教、講師、副教授和教授。實驗技術系列新增正高階職稱,設有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階、正高階,職稱名稱依次為實驗員、助理實驗師、實驗師、高階實驗師、正高階實驗師。

改革後,高等學校教師、實驗技術人才可將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高等學校教師代表作可包括教學成果、教材、研究課題、專案報告、技術報告、學術會議報告、決策諮詢報告、標準規範、創作作品、專利、技術合同、服務合同、投融資協議、著作、論文等。實驗技術人才的代表作可包括學術著作、教材、行業標準(規範)、研究報告、專案成果、課題報告、專業論文、發明專利等。在評價中,注重代表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突出評價成果質量、原創價值和對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

本次改革建立了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對於教育教學教研成果顯著,取得省部級以上人才表彰獎勵、獲得省部級以上教育教學成果獎、擔任國家級科研專案(課題)負責人、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高等學校教師,或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社會需求,在重點研發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做出重大貢獻的實驗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的實驗技術人才,可放寬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破格申報高階職稱評審。

對於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高等學校教師、實驗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高等學校中經批准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或開展專案合作、離崗創業的教師,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其在創新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