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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車該如何安放

網傳,某業主口袋富裕,買了三個相連車位;停車也比較豪橫,一車橫跨三個車位。一次,物業接到群眾舉報,實施了貼條鎖車的斷然措施。業主辯稱:三個車位我都買了,我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是的,我的車位我做主,這話沒什麼毛病。既然業主買了三個車位,那車位的產權就是業主自己的。在自家車位上自由停車,既沒有影響其他業主的利益,又沒有佔用公共通道,我們有什麼理由去指責車主呢?

但是,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只有相對的自由,沒有約束的自由那叫放縱。保護自由的“堤壩”,就是法律法規和社會規範。在這個“堤壩”內,我們是自由自在的,脫離了“堤壩”的保護,我們就可能“溺水”。同樣,在自家車位停車,也不能翻越這個“堤壩”。

這個“堤壩”,就是節約社會公共資源的共識。車位是社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汽車爆炸式增長的今天,車位更是成為稀缺資源,一位難求是不少車主心中的痛。一車橫跨三個車位,即使車位是自己的,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有人建議,如果車位一時用不上,能否出租給其他車主?或者,暫時免費提供給他人使用?這不失為避免資源空置的和諧處置方式。

這個“堤壩”,也是基本的停車規範。車輛停放,一般要求停在泊位內,不得壓線;要按照車輛順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車等。一車橫跨三個車位,車輛既不在泊位內,又不是順位停放,明顯違背停車規範,也有礙觀瞻。

享受車位權益,不能翻越“堤壩”;享受其他權益,也要符合社會規範。譬如到酒店吃飯,自己愛點多少菜就點多少菜,他人無權置喙。但吃不完的菜餚,打包帶走才是權益的正確處置方式,如果倒掉,就可能遭受非議,在某些國家,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畢竟,個人是社會的一員,有錢,但不能任性。(劉文泉)

【來源:荊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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