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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外省區市機動車六環外行駛也需"進京證"

中國經濟網7月28日訊(記者 郭躍)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三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對外省區市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提出,外省、區、市號牌機動車在北京市六環外行駛也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11月1日起,外省區市機動車六環外行駛也需"進京證"

具體來看,新版《通告》主要做了三個方面調整:一是加強移動汙染源監管,將需辦理進京通行證的車輛行駛範圍由六環(不含)以內、通州區全域擴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我市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通行本市行政區域道路。

二是最大限度減少對過境外省區市車輛的影響,對進京通行證採取分類管理,其中,不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通州區全域道路的,辦理六環外進京通行證,不限制辦證次數及時限;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通州區全域道路的,辦理六環內進京通行證,每車每年可辦理12次,每次有效期為7天,與原有進京通行證辦理規定保持一致。

三是消減核心區交通壓力,綜合考慮路網承載能力和優化出行結構,將持有進京通行證的外省區市車輛禁行區域由二環(含)內主幹路擴大至二環(含)內全域。

《通告》表示,自2021年11月1日起,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外省、區、市號牌機動車,需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7天,載客汽車每年每車最多辦理12次,其它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不進入上述區域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辦理次數。

《通告》還具體規定了外省、區、市號牌機動車在北京的行駛範圍,包括:(一)全天禁止進入二環路(含)以內道路、建國門外大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段);(二)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三)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在有效期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或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超過有效期的載客汽車,在六環路(不含)以內和通州區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天數;(五)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摩托車以及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還應遵守相應的區域限行規定。

同時,對於黃標車、未達國Ⅳ標準的柴油載貨汽車、在北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準記錄且未複檢合格的車輛、在北京市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