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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諫官制度準確點來說,應該是從秦始皇掃六合,統一全國就產生了,最為直接的,就是設定御史大夫以及侍御史一職。

此後中國歷史上的諫官制度都在陸陸續續發展,到了宋代,諫官制度發展達到了一個巔峰時期,並且對於鄰國金國都產生了巨大影響。那麼金代的諫官制度究竟是什麼樣的?在宋代諫官制度的影響下,又做出怎樣的革新?

一、金本是個遊牧-農耕國家,為何強行發展中原地區的諫官制度?

1、金代不斷與北宋打交道,並且出於管理原北宋領土的目的,需要學習諫官制度

金國自己正史的起源大多帶些神話色彩,使得歷史學家在進行相關的考證時異常困難。從正史以及其餘史書中可以得知,金國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肅慎”。

當時的“肅慎”相比較當時的中原地區國家而言,是個原始國家,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到完顏阿骨打時期。完顏阿骨打時期,正式吸收中原地區的部分文化和官僚制度來促進自己本民族的內在發展,設定了帶有及其血緣貴族色彩的勃極烈制度。

雖然在設定制度上帶有很大的侷限性,但是相較於之前的政治發展而言,不得不說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了。到了金太宗時期,金國國力猛增,當時的遼和北宋都呈現不穩定的國力狀態。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所以在此情況下,金朝對於周邊國家的領土進行了掠奪,包括當時的北宋。在國力趨勢以及騎兵的優勢下,金朝成功拿到了大部分北宋的領土。

自然原來的北宋官僚不能存在與金朝的管理之下,因為不符合金國的國家管理模式。金國自然會派遣自己的官僚去進行管理。

但是在該地區形成了巨大的排斥,因為社會模式是較與金國的政治管理來說差距太大,金國的政治管理模式是落後的,不足以管理較為先進的社會模式。

在出現了排斥現象以及社會矛盾頻發的狀態下,金國不得不反思自己政治模式的問題,最後選擇借鑑了北宋的政治管理模式,認為之前北宋管理沒有問題,所以用這樣的政治模式。

在借鑑政治制度時,也包括當時的諫官制度。之後,由於金國成功借鑑了北宋的政治模式,進行分地區管理,成功穩定了原北宋地區。

2、金朝自身就在不斷髮展,需要用先進的中原政治模式進行完善

金國由於是北宋的周邊國家本身就要受到北宋原有政治模式——文官政治的影響,所以漢化政治模式是根本不可能避免的。

之前的金國是個純粹的奴隸制國家,並沒有進入到封建國家的範圍,因為經濟方面並沒有完全私有,國家機器方面嚴重欠缺,就是一個明顯的血緣政治組織。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因為與漢化較好的遼朝,原本就屬於漢系統的北宋進行了多次的交流,兩國的經濟,文化,政治都在從不同的方面影響著金國。

經濟上普遍與金朝建立一定的貿易聯絡,因為金朝原本就處於東北亞,物質極其豐富,不管是處於外蒙地區的遼,中原地區的北宋,都是需要金朝的物質的。

當時的遼,宋已經建立了自己一定規模的經濟體系,經濟交換中應該尊重從怎樣的規則等一系列方面,這些東西都會在很大的程度上填補原來金國在經濟上的空缺,促進金國經濟模式的轉型。

在經濟,文化等方面都受周邊國家的直接影響,如果政治不加以改變,那麼其落後的政治模式明顯會被已經逐步改變的經濟和文化所排斥。

所以金朝不得不對於自己的政治方式進行改革,其中最大的改革就是改變之前的以血緣為標準,改變成專業的文官政治。包括進行諫官制度的改革。

二、金代諫官制度究竟改了哪幾個方面?有什麼影響?

1、諫官定員存在問題,一般是兼任,只設一個

最早的諫官制度的相關改革是在金代的天會年間,“天眷官制”(1138)後才“承唐宋之制,設御史臺和諫院”,天會五年(1127),韓昉“再加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天會十年(1132),胡礪“舉進士第一,授右拾遺”。

從史料中可以看到,在天會年間就已經有了相關諫官的設定,雖然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監察諫官體系,但是諫官的設定,足以說明金代在天會年間已經出現了官僚政治的改革跡象。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在天會四年,金太宗正式進行改革,要求將原來的女真舊制政治逐步漢化,設立了尚書省以及以下的諸多院、寺、監等官僚機構。

關於官員定員的問題,中國在秦始皇之前關於官員的定額都是沒有一定的,在漢以後,官員的設定才逐步有了定額,不再以之前,遇到問題在設定官員或者讓其他官員去管另外的事。

雖然在海陵王時期,史書上記載,官員的設定有了定額,但是從實際諫官的設定上來說,並不完整,有些甚至沒有記載。

石琚於大定二年(1162)“擢左諫議大夫”後於大定三年轉吏部尚書,而史籍中剛好於大定三年(1163)有“上御便殿,召左諫議大夫奚籲”的記載;

大定十二年(1172)左諫議大夫楊伯雄“改沁南軍節度使”,之後於大定十三年(1173)就有劉仲誨“遷太子詹事兼左諫議大夫”。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當時金代諫官的設定,並沒有一定的標準,只是空空設定了這麼一個官員,沒有一定的任期,並且官員的任職上,時間並不是重疊發展,而是遞進發展。

諫官的職能和權力的實現是個很大的問題,因為什麼都是不確定,沒有辦法使得下級的官員以及直接受監管的官員相信諫官,或者聽從諫官的命令,所以諫官的政治效率是個很大的問題。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2、諫官的設定不穩定,開始的監察職能僅僅侷限在官僚之中,沒有涉及皇帝

金代雖在天會年間就設定了諫官,但是並沒有很有效地執行自己該有的職能。最初的金國,官僚系統十分混亂。

既想要改變原有不符合統治要求的血緣官僚體系,又沒有辦法徹底改變當時金國貴族原有的政治生活方式,也沒有辦法徹底避開他們的利益進行完整的官僚體系的改革。故而不管是改革前還是改革後的官僚體系都是很混亂的。

基本情況就是,哪裡需要該官員,就立馬設定該官員或者為了促進所謂的政治改革,而讓其他有政治威望的人進行一定的兼任。“諫官並以他官兼之,與臺官皆備員”,以他官兼之,與臺官皆充員而已”。

“中憲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兼右諫議大夫河間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邢具瞻等奉使江南”,這些例子都說明當時的諫官沒有受到一定的重視,諫官官員之間沒有一個明顯的選拔標準,任期方面也極為不確定。

當然,這是金代改革路上必須要出現的,因為金代的實際社會水平與漢化較高的遼朝以及北宋差距太大,為了衝破這些差異,不得不人為創造了很多社會矛盾,然後再挨個解決。

但是在世宗之前,就算諫官的設定因為後來不斷地改革,職能等方面加以完善,但是並沒有人直接向天子進諫。

直到世宗時期,此等情況才有了較好的改善,世宗本人就是一個十分勤政的君王,以成為唐太宗為目標,所以在進諫方面允許,諫官對於自己的行為加以進諫。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在世宗時期,由於政治開明,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了一個巔峰時期,所以諫官在此階段達到了一個飛速的發展,比如可以進諫君王,不只是官僚了。無疑,諫官相關職能的完善是有利於當時政治的總體發展的,故當時政治形成了一個良性迴圈。

3、諫官制度的相關完善究竟給當時的金國帶來了哪些影響?

諫官制度的完善對於金朝來講,總體來說都是積極影響,引進了中原地區的諫官制度,為金朝的官僚體系輸送了新的血液。原有的官僚體系並沒有一個改進和更新的機器,諫官的出現很明顯就改變了這樣的狀況。

因為諫官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糾錯”的過程,對於一些違法,不符合統治要求的官僚,一般都會透過諫官進行一定的警告或者懲罰,以限制官僚體系中不良分子的發展,對於官僚隊伍有著十足的淨化作用。

後面諫官的職能更加完善,可以對皇帝進諫,說明諫官不止可以修復官僚機器,也可以對於國家最高權利的代表人進行一定的行為規範或者影響。對於整個國家政治而言都是有極大好處的,促進了國家政治的更新發展。

但是也是有消極影響的,在引進中原地區的文官政治的過程中,難免會觸及當時貴族階層的利益,因為在改革制度之前,貴族階層是當時官僚隊伍的壟斷者,引進了北宋的文官政治,貴族的壟斷會被打破。明顯不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團結,不利於社會的發展。

金代諫官制度:諫官設定不穩,監察職能侷限

三、總結

官僚體系進行相關的變革很正常,因為官僚隊伍需要進行不斷地修復來保持原有的活力和政治效率。

跨時段,跨民族的制度改革明顯就是一次大膽的嘗試,很明顯,金代的諫官制度的嘗試是成功的。

參考文獻:

1。《金史》

2。《汴京之變》

3。《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