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男子為了免費改簽,居然謊稱飛機上有炸彈,判刑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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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了免費改簽,居然謊稱飛機上有炸彈,判刑又賠錢!

一男子向航空公司“爆料”

某航班飛機上有炸彈

近3個小時的仔細排查後

發現根本沒有炸彈

為了一己私利撒謊

擾亂公共秩序

法院判了!

男子為了免費改簽,居然謊稱飛機上有炸彈,判刑又賠錢!

自作聰明

2019年8月6日,郭某在義大利羅馬機場,為達到無償改簽機票的目的,兩次撥打電話至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國際機場航站區派出所及機場安檢部門,編造並謊報廣州市至上海市的某航班飛機上有炸彈的虛假恐怖資訊。

郭某

我當時買的是聯程機票,而且不能退票,因我辦理退稅所以延誤了第一個航班,如果改簽就需要手續費,不改簽兩個航班都會錯過,我當時想透過這個辦法航班肯定飛不了,這樣我就可以免費改簽了,沒有想到會有其他後果,也沒想到過會找到我。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

該資訊導致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啟動

炸彈威脅4級響應

,並通知武警、救護車、消防車到場,對該航班的乘客及物品重新安檢,對航班客艙、貨倉進行排查。最終,該航班延誤2小時59分鐘後起飛。

自食其果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編造爆炸威脅的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

被告人郭某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承認指控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郭某犯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航空公司另提起民事訴訟稱,因郭某編造虛假恐怖資訊行為對其公司產生了相應經濟損失,並提交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為直接經濟損失86435。72元。

經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因郭某謊報航班上有炸彈,導致航空公司採取了對涉案航班的乘客及物品重新安檢並排查客艙、貨艙等相應措施,為此產生了直接經濟損失86435。72元,郭某應當對該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郭某賠償航空公司損失86435。72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郭某為了一己之私,不僅佔用了大量的公共資源,而且損害了航空公司及其他同乘旅客的利益,最終也受到了相應懲罰,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文章來源:公眾號@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