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是指
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
,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
中絡宏博律所
表示合同的效力體現為雙主事人訂立合同的效果意思產生的法律效力,
每一個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個合同之間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補充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
依法成立的合同補充協議有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中絡宏博律所
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定:合同生效後,
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補充協議效力大於合同效力嗎?
補充協議效力大於合同效力。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中的內容如果對某些問題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而補充協議的效力一般是大於主合同的。
中絡宏博律所
表示
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後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
所以,補充合同的效力優於主合同的效力。 時間在後的約定,實際上是對主合同的原約定的重新修訂,該新約定是補充合同的精要和實質。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
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
中絡宏博律所
表示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資訊:一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需全面具體;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