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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至19世紀法語作為民族語言地位的變化

編者按

語言是人們溝通和交流的重要工具,是文化傳承的載體,也是體現民族特性的重要元素。許多語言史家曾提到過西塞羅關於民族的界定,那就是族群與語言的共同體,語言在構建民族認同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了語言的代代相傳,才有民族的生生不息。推廣使用一種共同的語言,並遵循基本的語言規範,對提高國民素質、傳承歷史文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至關重要。本期刊發的文章,分別介紹了英語、法語、德語的發展演化及其在構建各自國家認同感中發揮的作用,以饗讀者。

作者:湯曉燕(浙江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1694年出版的《法蘭西詞典》,把“民族”界定為“生活在同一地區的同一個國家的居民,他們遵從相同的法律,說著同樣的語言”。簡言之,民族的首要定義乃是擁有共同起源與共同語言。語言對構建民族認同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從16世紀到19世紀,法語先後對抗拉丁語與方言,確立起法國民族語言的地位,而這也正是法國逐漸形成一個真正緊密結合的政治與文化共同體的過程。

  擺脫方言身份的法語

雖然學界廣泛認為,早在百年戰爭之中,法國民族認同已開始萌芽,到弗朗索瓦一世統治時期進一步茁壯生長,聲名遠播的王室宮廷與遍佈全國的行政管理系統成為其有形載體。但是,法國這片土地上的語言卻一直十分混亂,巴黎地區的居民說著法語,南部地區有不少人說一種被稱為奧克語的羅曼語言,西北部地區則說普魯東語,其他地區還有人說德語以及巴斯克語。在眾多方言之中,法語的地位一直比較重要。1539年,弗朗索瓦一世還頒佈正式法令,要求王國內所有判決、任命、契約乃至遺囑都只能使用法語。但研究法語的學者對於該法令的實際執行效果始終心存疑慮。在整個16世紀,法國文人圈與歐洲其他地方的知識分子一樣,都把拉丁語作為著書立作的語言,教會系統與法律學界也都使用拉丁語。換言之,法國存在著兩套語言體系,即教會或學者的語言以及日常語言,而法語則屬於眾多日常語言中的一員。當時著名的散文家蒙田關於法語的看法非常具有代表性。他認為,法語過於日常,太簡單甚至粗俗,無法用來表達思想與情感的精細,以及嚴肅的重大問題。

從16世紀中葉開始,法語的地位隨著法國文化慢慢形成自己的傳統日漸發生改變。法國文人認為,法語充滿了活力,倘若進一步加以完善與規範,完全可以獲得與古典語言相同的地位。其中的代表群體就是著名的“七星詩社”。在亨利二世的姐姐——法蘭西的瑪格麗特的支援下,他們發表了《保衛與發揚法蘭西語言》一文,明確提出要使法語從其他民族語言中脫穎而出,變得像拉丁語一樣高貴。在實踐中,“七星詩社”的詩人們用法語寫作詩歌和戲劇,他們想透過語言,使法國實現文化上的真正統一。文藝復興後期,巴黎成為歐洲文化中心,巴黎各大學匯聚了來自歐洲各地的優秀學者。雖然大學中的學術討論依舊採用拉丁語,但是法語藉助巴黎的文化優勢,也成為當時學術著作的重要語言,很多重要著作被翻譯成法語流傳。至此,法語開始嶄露頭角,擺脫了此前只有部分民眾使用的方言狀態。

  優雅法語的誕生與法國文化的興盛

法語的重要性隨著17世紀法國文化實力的進一步提升也隨之增強,而日後被視為優雅化身的古典法語也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在此過程中,法蘭西學院起到了相當重要的引領作用。最早由路易十三和紅衣主教黎塞留成立於1635年的法蘭西學院,在路易十四和科貝爾的竭力推動下,致力於完善法語、樹立法語作品的典範並提升法語文化在歐洲的地位。它不僅不遺餘力地支援把古典經典翻譯成法語的譯介工作,同時給拉辛、高乃依等劇作家,以及眾多詩人發放豐厚年金,資助原創性的法國文化事業。正如它的初建者之一、著名文人貝里松所說的,“用我們自己的語言講述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的英勇故事”。事實證明,法國對語言文化事業的持續投入獲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功,湧現出布瓦洛、拉封丹等一大批優秀作者。隨著法蘭西文化輻射到整個歐洲,法語也成為歐洲各個宮廷裡貴族們爭相使用的語言。時人已經充分意識到推廣使用本民族的語言,對滋養本國文學藝術以及提升民族文化自信至關重要。

在法蘭西學院之外,17世紀開始興盛的巴黎沙龍活動也為法語的繁榮提供了豐沃的土壤。除了少數如梅森神父主持的學術性極強的沙龍,大多數沙龍在達西耶夫人等上流社會貴族女性的府邸舉行,訪客中有許多當時文化界的大人物,如博須埃、布瓦洛等人,但大多數參與沙龍的賓客並不能熟練掌握古典語言。所以,沙龍談話總是使用通俗的法語來討論亞里士多德的《詩學》或者新近出版的法語小說《居魯士大帝》,抑或莫里哀新上演的戲劇。為了方便不懂拉丁語的沙龍讀者閱讀,笛卡爾的《方法論》使用了法語,數年後才譯為拉丁語;法國著名物理學家、思想家帕斯卡也直接用法語創作了《外省書簡》。正是經由沙龍的推廣傳播,法語逐漸成為同樣可以討論神學、科學等非日常話題的語言。更重要的是,經過眾多文學評論家、詩人以及小說家的努力,法語日漸擺脫原有的粗俗與貧乏,走向優雅精緻的方向。使用這種文雅的法語成為當時人們身份地位的象徵,就像法國結構主義與符號學大師羅蘭·巴特所說的,它“構成了加入某一特定政治群體的符號”。而法語的日臻完善反過來又促進了法國文化的發展。1680年,路易十四在巴黎大學設立用法語講授本國法律的教授職位,改變了法律世界一直由拉丁語統治的局面。到了17世紀末18世紀初,法國文化圈曠日持久的“古今之爭”,以“今派”的勝利而告終。古典法語的規範化與精緻化在其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它使得以法語寫作的作者們能夠用優美的語言創作出與古典作家不相上下的諸多佳作,法語變成精確、優雅與明晰的代名詞。當時著名文人特拉松神父對此有深刻見解,他說,只有當我們找到並追隨我們自己語言的特性之際,我們的詩歌與戲劇才能達到完美境地。

  民族語言的最終形成

雖然法語在詩歌、小說等文學藝術領域獲得了廣泛認可與推廣,但拉丁語在學術界以及各級學校的地位仍舊屹立不倒,直至1773年王家學院才有位名叫讓·路易·奧貝爾的法語文學老師首次用法語開設公開課。並且,法國外省多種方言並存的情況直至大革命時期依然非常突出。法語要成為真正的民族共同語言還需要歷經時日。

事實上在法國大革命之前,像愛爾維修等啟蒙哲人已經在抨擊大學教學把已經死亡的拉丁語作為工作語言,而不使用與現實聯絡更具體、更緊密的法語。在法國大革命期間,語言問題如同舊制度遺留下來的混亂的度量衡、行省劃分一樣,成為“新生法國”必須面對的重要議題。一方面,從現實層面考慮,大量公共事務需要民眾廣泛參與,使用相同的語言便於法律與政令的傳播、解讀與執行。鑑於當時2600萬法國人中,大約有1200萬人並不會說法語的情況,不少重要的法律文字,如《人權宣言》等重要檔案都不得不翻譯成當地語言。所以,許多國民公會的代表提出要大力倡導法語,以掃除形成統一民族國家的文化障礙。另一方面,語言被視為建立一個“新世界”的重要組成部分。1791年,以杜梅爾格為首的革命者成立了“法語愛好者協會”。他們認為,語言是建構民族過程中凝聚個體與共同體的重要橋樑,是政治改革的有效輔助手段。因此,革命政府計劃在新建的小學和理工大學裡講授法語,進行一場“語言革命”。從1789年到1815年,法國民眾中講法語的人數大幅度提升。就像有研究所指出的,“革命事件改變了國家主權的原則,同時也改變了語言學的權力原則:國家的書寫語言應當被所有公民執行”。

如果說讓所有法國人講同一門民族語言的理想在大革命時期只是初步萌芽,那麼19世紀就是這個理想成為現實的階段。從1823年開始,由時任大學監察長的諾埃爾和語法學家夏普薩爾主導,在法語教學中推行規範的語法。他們還編輯出版了《法語新語法(附練習)》,該書在不到40年間已經再版了48次,可見其影響之大;兩位作者又於1826年出版了《新法語詞典》,使法語的詞彙亦日益標準化。由此,至1848年前後,官方法語基本固定下來。到了儒勒·費裡主政教育部階段,法國政府進一步把書面法語編成系統的學校教科書,使之進入了法國千家萬戶。在國家力量的主導下,法語最終取代了普魯東語、佛拉芒語、奧克語、巴斯克語等地方語言成為唯一的民族語言。

語言統一與法國構建民族國家的歷史程序表明,分裂的語言狀態與建立民族共同體的訴求是背道而馳的。作為民族單一語言的法語,不僅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搭建出溝通與團結的橋樑,更重要的是,它還承載著關於法國文化認同的使命,以及幾個世紀以來法蘭西民族對於民族凝聚力的執著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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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 2021年02月01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