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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水滸】牛二:一個潑皮流氓的典型

為了在高太尉那裡謀得一官半職,楊志幾乎傾盡所有,最後還是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思量“投往他處安身”。求職的經歷說明“錢不是萬能的”,面臨的現實卻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為了湊些盤纏,楊志狠狠心,拿出“祖上留下這口寶刀”,打算“去街上貨賣得千百貫錢鈔”。

這一去,就遇到了牛二。

牛二,東京汴梁人士,是個“有名的破落潑皮”,生得“面目依稀似鬼,身材彷彿如人”,人稱“沒毛大蟲”,以“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為生。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個撒潑、耍賴、訛錢、碰瓷兼收保護費的。

當然,單單耍無賴未必管用,要想在潑皮行當裡站得住腳,還得給自己鍍鍍金才行。

這金如何鍍呢?

現在的流氓嚇唬人時常講的一句話是:老子也是在裡邊呆過的人!裡邊,指的監獄,或者至少是看守所。進過監獄在普通人看來是丟人現眼的事兒,但在流氓那裡卻是一種資本,表示自己不怕再進去,表示自己敢於下狠手,甚至還有暗示自己上頭或後頭有人的意思。

在這一點上,古今流氓其實是一脈相承的。牛二之所以混到聽到他名字一條街都要跑光,比城管之於小攤販效果還要強大,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也是“在裡邊呆過的人”。

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也曾經犯過幾次足以鬧到開封府的案子,但卻不知為何,“開封府也治他不下”。犯了事兒,官府卻治不了,這牛二的底氣自然就更足了,撒潑行兇撞鬧得更厲害了。

官府治不了的另一層意思,就是牛二可能官府有人,或者至少給某個小虞侯、制使送過錢、結過交。如果真是這樣,那普通人更是惹 不起。惹不起還躲不起麼,於是“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

世間最惡者,莫過於官府的不作為——不作為,其實就是另一種形式的幫兇,就是對惡人惡行的加持。

其實,從這裡也可以看出,牛二的撒潑行兇撞鬧還是很有技巧的——既可以給別人造成極大的困擾,又不至於讓自己陷入太大的麻煩。這也是潑皮流氓這個行業自古至今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則。在這個原則之下,他們的行為往往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官府即便真心想管,也往往苦於證據不足或性質不夠嚴重而只能批評、教育、申斥了事。

官府不管或管不了,民間自發阻止的代價,如不慎打傷或招致對方變本加厲報復的代價又太大,老百姓唯一的應對之策就是忍氣吞聲外加惹不起躲得起的鴕鳥戰術,當然,還得時不時地奉上些金錢物品,以求破財消災。

流氓潑皮無賴,大都是聰明伶俐之人,懂得看人,懂得看事,懂得誰該巴結,懂得誰好欺負。

問題在於,這份聰明伶俐隨著年齡的增長,隨著地位的提升——流氓也分大小,潑皮也有階層——是會退化的。

早期打天下搶地盤,非聰明伶俐加心狠手辣難成氣候,待到威勢已建地盤漸穩,欺負起別人來便不再像以前那樣費勁,需要費勁心思想壞點子的時候便少了。腦子越用越靈光,長時間不用就難免要鏽掉。加之坑蒙拐騙來得太容易,甚至提提自己的名字便能嚇跑一條街的人,很快就會飄飄然起來,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以為無人不怕自己,對外界危險的感知自然就會降低,漸漸不知天高地厚起來。

牛二就是這麼一個漸漸不知天高地厚的老潑皮。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說的其實就是“多行不義”者進入這種狀態之後面臨的衰敗的必然。

牛二完全沒有想到,眼前這個見了自己沒有像別人那樣躲避的外地漢子,會是自己潑皮生涯的終結者。

楊志不認得牛二,牛二也不認得楊志。楊志的寶刀上插著草標,牛二知道這是要賣的,便習慣性地動起了壞心思。他未必是想要這把寶刀,但肯定是想從楊志身上訛幾個錢花花。

牛二的套路,是耍流氓的標準套路——你說是,我就說不是,逼著你證明你的“是”為“是”,直到你不能自洽或沒有條件自洽為止。證明了這些並不能給他帶來收益,所以,他的目的並不在此,而是當你不能自洽或沒有條件自洽時,他便透過言語挑起你的怒火。發火的人可能一走了之,不願惹這種無賴之人,但他一定會粘上你,讓你脫身不得,直到把你惹毛為止。因為,他的最終目的就是讓你動手打他,或者至少作出打他的動作,這時他便可以藉機躺倒在地,大呼“打人”、“殺人”,扯你去見官。

如果他再給自己弄出點傷來,這事兒就更說不清道不明瞭。不想去見官找麻煩的,自然會破財消災,給他幾個錢打發了事。

我們且來看看牛二是怎樣的一種套路——

話說牛二搶到楊志面前,“就手裡把那口寶刀扯將出來”——想想看,你手裡拿著個手機站在路邊,這裡有個人從你旁邊經過,伸手就從你手裡把手機搶去了,然後問你手機怎麼賣,或者就算是誇你的手機漂亮,你說你生不生氣?

牛二問楊志“你這刀要賣多少錢”,楊志原本的打算是“賣得千百貫錢鈔”,也就是一千貫左右,但大概對牛二的突然扯刀有些生氣,不願與這樣的人費口舌,所以就報了個嚇人的價格,“要賣三千貫”。

三千貫是個什麼概念?

後文中牛二說:“甚麼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百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也就是說,一把普通的切肉切菜的刀當時也就值三百文。以普通的菜刀為基準,我們可以對三千貫有起個基本的認識。現在的菜刀,超市裡普通的一把也就二三十塊錢,為簡單起見,姑且就按三十塊錢一把來算。一貫是一千文,三千貫就是三百萬文,三百萬文可以買一萬把普通菜刀,換算成人民幣,三百萬文就相當於三十萬元。

其實,即便是一千貫即十萬元也已經是個驚人的數目,更別說三十萬了。更何況,這是在集市上,而非專賣店兵器鋪裡。如果你碰到個在普通集市上賣三十萬的刀人,大概也會覺得這人精神不大正常,乾脆就不理他了。

當然,這並不是說楊志傻,傻到跑普通集市上去賣這麼貴的刀。其實,在來這“天漢州橋熱鬧處”之前,楊志確曾去過“馬行街內”,專賣馬匹兵器的地方,大概是人少,“立了兩個時辰,並無一個人問”,所以才轉到這裡來。

楊志原本想用高價嚇跑牛二,他哪裡知道牛二根本就沒打算買刀,再高的價格也不可能嚇退他。

牛二是來找事兒的。

明明是寶刀,卻被牛二叫作“鳥刀”,楊志自然心中惱怒,便強調了句“灑家的須不是店上賣的白鐵刀,這是寶刀”。

不招惹是非的最好辦法就是閉口不言,尤其是面對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的人時。可惜的是,人總難抑制住辯解的慾望,更難抑制住顯擺的慾望,總要多說上那麼一句話,於是麻煩便不可阻擋地到來了。

假使武大郎不說那句“我的兄弟武二,你須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歸來,他肯幹休!”,潘金蓮與西門慶、王婆等人大概就不會“卻是提在冰窨子裡”,登時動起殺心;假使楊志替寶刀忍住“鳥刀”的汙衊之氣,不搭理牛二,大概結局就不會那麼慘。

可是沒辦法,武大郎忍不住,楊志也忍不住。佛家說,一切眾生之生死輪迴,皆由身、口、意三業所致。所以,一大修行法門便是“止語”,以減少口業。可要做到止語,何其難也。

楊志說自己的寶刀“第一件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過;第三件殺人刀上沒血”,牛二不信,要他一樣一樣試給他看。砍銅錢容易,吹毛斷髮可以,這人卻是到哪裡殺呢?待得要殺條狗試試,牛二又說“你說殺人,不曾說殺狗”,待要不賣了,牛二又揪住不放,偏要他“你好男子,剁我一刀”。

在牛二的刺激下,楊志的怒火被一點一點地點燃,最終燃起沖天大火,燒了牛二,也燒了楊志自己。

牛二死後,眾商家感念楊志“與東京街上除了一害”,“湊些銀兩”“上下替他使用”,兼之“牛二家又沒苦主”,最後“把款狀都改得輕了”,判了個“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東京街頭威風一時的牛二就這麼死了,不過,牛二雖沒有苦主,但後代卻還是有的——千百年來,流氓、潑皮、無賴何曾斷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