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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貪色殺鄰里貞妻,惡人逍遙族弟蒙冤,酒後討好露破綻!

清代中期,鎮江府清遠鎮有一個慣走江湖的人,叫王三郎,經常外出做各種各樣的買賣,因此,家中頗為富有。其妻朱氏,長得非常漂亮,對丈夫又極為賢惠,深得鄰里稱讚。

有一天,王三郎又想整頓一些貨物外出經營,朱氏覺得丈夫連日奔波,實在太辛苦了,便勸他先不要遠行,只在近處做一些小買賣,也好調養一下身體。王三郎聽取了妻子意見,便沒有出去。

和王三郎對門住著―個叫李賓的人,這個李賓原先曾經是朝廷官吏,後來因為牽扯到―樁經濟案子裡,被革了職,又成為平民百姓,回到鄉里。李賓生性歹毒,貪淫好色,名聲極壞,遠遠近近的人對他均遠而敬之,從不與之過往。

李賓早已經注意到王三郎之妻朱氏長得年輕貌美,一直想勾搭她而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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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清早,他眼見得王三都出了門,像是要去會親朋之意,覺得這下終於有了接近朱氏的機會,心裡萬分高興。急急忙忙穿戴打扮了一番,便徑直來到三郎家舍,問道:“王兄在家沒有?”

這時候,朱氏在裡間剛剛起床,聽見屋外有人叫聲,問道:“是誰在叫三郎?三郎上城內朋友家飲酒去了。”

李賓不管不顧,又直接進入朱氏寢室,對朱氏說:“我有件非常要緊的事想請王兄幫忙,不知他什麼時候可以回來?”

朱氏見是李賓,知是對門鄰居,因此也就沒有懷疑,隨口說:“他臨走時跟我說,他要等到日落時才回來。”

李賓見朱氏披散頭髮,說話啟露朱唇,一副嬌羞倦怠之態,不禁心動,上前拉住朱氏的手說:“尊嫂你且坐下,小可有一事稟告,等王兄回來時,再轉達給他。”說話間擠眉弄眼,竭盡撩撥挑逗之能事。

朱氏見李賓有不良之意,憤而掙脫手臂,劈面怒斥道:“像這個人堂堂六尺之軀,不分內外,光天化日之下調戲人妻,真是連畜類都不如!”說著說著,朱氏怒不可遏,將李賓從寢室推了出來,直將其罵出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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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賓受此奇恥大辱,對朱氏懷恨於心,回到家裡以後又想:如果晚上王三郎回來,朱氏將這件事告知,豈不又要生出事來,壞了我名聲?不如趁現在這個機會殺了這個婦人了事!

李賓隨即懷揣尖刀,又一次來到王三郎家,此時朱氏正坐在窗前,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李賓一步衝向前去,怒喝一聲:“你這個婦人還認不認得李某?”

朱氏猛地抬起頭來,見是李賓,又大罵道:“奸賊你又來這裡做什麼?”李賓不答,一個箭步搶過去,那尖刀早已握在手裡,直向朱氏咽喉刺去。可憐紅粉佳人,頹然倒地,雙目圓睜,極痛苦地抽搐幾下死去了。

李賓怔怔地看著朱氏,心內仍愛念不已。他脫下朱氏腳上的繡花鞋,揣在懷裡,急忙返回住處,坐下來細細一想,這乃是人命關天之事,怎敢將此繡花鞋藏匿在家中?越想心裡越不踏實。趁中午行人稀少之際,走出鎮外,將繡花鞋和尖刀一同埋在臨近江邊的―個亭子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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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朱氏有一個叫念六的族弟,也是個在江湖上跑的人。這天向晚時分,正好行船經過此地,念六吩咐艄公將船靠岸,打算到王三郎家看一看三郎和朱氏。

當時,落日西沉,暮色正從江面和蘆葦叢中蔓延開來,念六走到王三郎家門前,天實際上已經黑盡了。念六推門而進,一邊喚著王三郎和朱氏,―邊摸黑往房裡走,見無人應聲,以為王三郎和朱氏一塊兒出門去了,就返轉身朝外走。念六回到船上,覺得腳下溼膩,便將鞋脫下來放在火上烘烤,然後就睡去了。

說來也巧,那晚艄公上岸喝酒,醉在一戶店家,當晚沒有回來,船在江裡泊了―夜,等到舶公回來時,天色已明。

話分兩頭。王三郎回到家裡時,念六實際上剛剛離開,王三郎喊朱氏,朱氏不應,他心裡有些納悶,直到摸索著點起燈來時,才發現妻子朱氏渾身是血,橫躺在屋內。三郎大驚失色,急忙將妻子抱起,發現朱氏咽喉已被刺穿,人已死去多時,身子都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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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郎平時和妻子極為恩愛,生此橫禍,悲痛欲絕,大哭起來。鄰里們聽見,都過來看,並百般勸慰,王三郎這才止住哭聲。

天亮,鄰居們發現了一條帶血的腳印向門外蜿蜒而去,便對王蘭郎說:“這一定是兇手留下的,順著腳印追蹤下去,一定可以找到賊人。”於是,王三郎邀集鄰里數十人。一齊尋著血跡而去。一行人徑直來到江邊,眼看著腳印上了念六的那條船。

三郎怒髮衝冠,跳上船去,從船艙裡扯起來的不是別人,正是妻子的族弟念六。王三郎罵道:“我與你平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殺死我的妻子?”念六懵懵然不知何故。王蘭郎和眾鄰里不出分說,七手八腳把念六捆綁起來,先亂打了一頓,然後押解到了鎮江府,以謀殺的罪名直接告到了鎮江府知府徐大人面前。

徐大人審問鄰里等證人,證人都說,謀殺死人的血跡,的確是從現場蜿蜒到念六船邊才消失的。徐大人又問念六,念六哭訴道:“我和王三郎是親戚,昨晚船行這裡,我是想看一看他們,進門之後見無人,即刻返回了,怎麼會是我殺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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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人暗想:如果是念六殺的人,他應當當晚就棄船遠去,為什麼還將血跡一直留到天明?如果他殺人為謀財,為什麼王三郎家並未丟失財物,反而朱氏腳上的那雙繡花鞋不見了呢?這裡面必另有緣故。

徐大人命鄰里證人先回,將疑犯念六暫收於監,再從長計較。

有一天,徐大人忽然心生一計。他命人張掛榜文,聲稱:朱氏被人謀殺,丟失一雙繡花鞋。如果有人撿得,送到府衙,將重賞銀錢。然後,靜等著訊息。

那李賓自從謀害了朱氏以後,自認為沒露一絲破綻,放心大膽地出入於街市,並不把此事放在心上。李賓是個好色之徒,怎耐得住寂寞,不幾日便又勾搭了一個村婦,同宿私通。

這天,他正在這村婦家喝酒,喝到得意而忘形之際,對村婦說:“看在你對我李賓的情分上,我要用一大筆錢來報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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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婦笑道:“你來了幾次也沒有給我過半文錢,現在卻說要給我一大筆錢,你拿來讓我看。”

李賓別有意味地笑了笑,說:“那我就把一件事情說給你聽吧。前幾天王三郎的妻子朱氏被人害死了,王三郎將這事告到了鎮江府,說是朱氏堂弟朱念六所殺,現在已將那朱念六拘押到案,正在審查。徐大人張掛榜文,說是如果有人尋得死者朱氏丟失的那雙繡花鞋,報到府衙,就可以領到―大筆賞金。你大概想不到,我李賓正巧知道那雙鞋的下落,我現在告訴你,你和你丈夫把鞋拿來,送到府衙,不就可以得一大筆錢嗎?”

村婦見錢眼開,急問:“那雙繡花鞋在哪兒?你是怎麼知道的?”

李賓又喝了一口酒,說道:“前兩天我到江邊散步,偶爾看見一個亭子邊上有新土,用腳踢開,竟是―雙女人穿的繡花鞋,還有尖刀一把。我趕忙又用土埋上,我猜想那雙鞋一定是徐大人要找的朱氏的繡花鞋。

村婦一撇嘴說李賓在騙她,李賓賭咒發誓說句句是真,並說:“如果你不接受我的好意,我便自己拿去領賞了。”

李賓走後,村婦便把這件事對她丈夫說了,她丈夫一聽,馬上信以為真,當即到李賓說的那個地方去看,果真發現一堆新土,掘開來看,果真有―雙繡花鞋和一把尖刀。村夫大喜,趕忙把這些東西拿回來給村婦看,村婦自然也歡喜不禁,對丈夫說:“如今咱們找到了朱氏的繡花鞋,那賞銀一定是咱們的了,快去面呈徐大人吧!”

於是,村夫攜帶繡花鞋和尖刀,星夜趕往鎮江府,第二天即去府衙,將這些東西呈在徐大人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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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人問:“你是從哪裡尋得這雙繡花鞋的?”

村夫並不隱瞞,直接說是妻子告訴他,他才在江邊的亭子旁找到的。

徐大人想:其婦必有緣故,但仍笑著對村夫說:“這賞錢合該是你的。”於是,徐大人讓庫官取五十兩銀子,賞給村夫。村夫得了銀子,叩頭拜謝而去。

徐大人隨即喚過張、趙兩名衙役,吩咐道:“你們兩個跟著這個村夫到他家裡去察訪,如果遇到有人在家和他妻子飲酒,就把那個人捉來見我。”張、趙兩位衙役領命而去。

卻說村夫在鎮江府得了賞錢,高興得手舞足蹈。回到家裡說給妻子聽,妻子也不勝之喜。村婦說:“今天咱們家得這個賞錢,全是李賓李大郎恩典,咱們不可忘恩負義,薄了人家。我看不如請他過來,分給他一些銀兩。”村夫想一想,認為也對,便往李賓住處,請他到家來。

李賓進入村夫家,村婦笑容可掬。像奉承親孃老子一樣將李賓讓入房中坐定,然後便安排酒席招待。

三人圍席共飲。村婦說明了用意:“前幾日得大郎指教,我夫果真挖得那朱氏繡花鞋一雙,現已將鞋送呈鎮江府,賞銀領回來了,我們夫妻兩個,都是知愚知怨的人,大郎對我們這樣關照,我們不能不沒個表示。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該將這五十兩賞銀分與你一些……”

李賓似乎並不感到意外,只淡然一笑,說:“你們得了賞銀是你們的造化,我不過是提說了個線索,何足道哉?”

村夫,村婦執意要給,李賓推辭不過,乃說:“那這樣吧,錢就留在你家。以後我來時,沽酒用之,豈不更好?”村夫、村婦都認為這主意高明,三人一齊大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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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這時,張、趙兩個衙役破門而入,兩把尖刀—個對準了李賓,—個對準了村婦,要捉去見官府。村夫早已嚇得在地上抖成了一團,聲言不得。

兩個衙役迅速將李賓、村婦帶到了徐大人面前,並稟告了村夫、村婦宴請李賓時說過的言語情事,徐大人心下已經明白了。

徐大人審問村婦:“你怎麼知道被殺的朱氏的繡花鞋埋在哪裡?”

村婦沒見過這種場面,早已嚇得魂不附體,哪裡還顧得上遮掩?馬上直接供出:是李賓告訴她的。

徐大人又問李賓。李賓起初還想抵賴,不肯招認。後來被嚴刑拷打,只得供出謀殺朱氏的真情。

於是,徐大人又一次提審村婦,問:“李賓為什麼常來你家,並告知這等關鍵之事?”村婦亦招供其與李賓通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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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案件真相大白。

徐大人疊成案卷,判處李賓死刑,不出七日,押到市曹斬首。觀者無不稱快,村婦雖無大惡,卻也傷風敗俗,與李賓沆瀣—氣,發配到邊遠地區。那無辜的朱念六,這才被從獄中放出,洗刷了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