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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清代科舉“大挑”制度 八字標準給考生的顏值打分

科舉制度自隋朝創立以來,一直是歷代王朝選官的主要途徑之一,除了考試形式及內容之外,一千四百年間幾乎沒有什麼大變化。然而,清代中後期卻誕生了一個科舉正途之外的新制度——“大挑”。

作者:陳峰韜

趣談清代科舉“大挑”制度 八字標準給考生的顏值打分

晚清《點石齋畫報》所登《南闈放榜圖》

“大挑”本是河務建設的術語,意思是疏浚河道的壅塞,使之暢通。科舉“大挑”制度的本意,也是為落第的舉子開闢另一條出路。這一制度內容很簡單:科舉中參加會試不中的舉人,參加朝廷統一舉辦的“大挑”,被挑中者可以擔任縣令、教職等職。

既然不再以考試成績論英雄,那“大挑”制度選人的標準是什麼呢?這個標準,說出來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那便是“以貌取人”。

一 雍乾時設立 照顧落榜舉子

清朝康熙、雍正以來,由於國力日漸強盛、社會越來越穩定、人口越來越多,考中舉人者也越來越多。但從舉人到進士的競爭,存在著近90%的淘汰率。乾隆皇帝曾經估算過,十年中朝廷選取舉人五千餘人,而考中進士得授官職者,才有五百餘人。年復一年,在民間積壓的舉人隊伍愈發龐大,難免會有人心生怨言。而且,從人才資源利用的角度來看,也是極大的浪費。

清朝初期的政治頗有生氣,經常對一些制度做出嘗試改革,而科舉“大挑”的源頭就是在這種政治空氣中孕育發展的。雍正帝即位之初,邊遠省份的一些縣令出缺後,部選官員從考核、詮選、確定再到赴邊上任,要經過一套複雜漫長的程式。但是,地方縣令又是極為重要的職位,不能長時間空缺,於是當時例行的辦法是由當時督撫選其他吏員署理(代理)。

然而,雍正帝認為,這樣選官體現的不是朝廷意志。誰能保證督撫們能做到公正無私、不因私廢公呢?而且,每年有那麼多的落第舉子,既有空缺,何不給他們一個表現的機會?於是,雍正帝下令,不必等三年一度的科舉大考再選新進士去補縣令之缺,而是直接從往科落第的舉子中挑選人才去署理缺位。如果工作完成得好,經督撫保薦,還可以轉正。

這種做法具有偶然性,一般是缺位較多時,才會集中挑舉人,並未形成制度。然而,到乾隆十七年(1752年)時,因舉人壅滯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朝廷便總結了雍正朝的做法,形成了固定的“大挑”制度。

乾隆帝起初害怕這個口子一開,對透過正規渠道考中的進士會造成不良影響,於是定了一些限制條件:其一,“大挑”不能氾濫化,每六年才舉行一次;其二,不鼓勵舉子以“大挑”為正規出路,只有連續參加過最近四次以上會試(累計十二年)不中的人,才能參加“大挑”。至嘉慶朝,“大挑”改為每十二年一次,連續三科未中進士者可參加,此後形成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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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肖像圖

總體而言,清朝所設計的這個“大挑”制度還是有一定科學性的,既開口子,又不過濫,讓辛辛苦苦搶過獨木橋的進士們不會抱怨,也讓屢考不中的老舉人們有個奔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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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狀元卷

二 偏好國字臉中等身材

但是,好的制度設計並不一定導致好的結果。“大挑”制度想法不錯,付諸實踐後卻沒有達到多好的效果。其問題根源,就出在選拔標準上。

“大挑”制度如何實行?在這一次“補選”中,舉子並不需要重新考一遍試,既不用寫文章,也不考策略實務,而是隻看年齡、面相、身材。簡單說,就是以貌取人。

為什麼會這麼定原則呢?

其一,基層的縣令、學政,需要官員有較強的實幹能力,對學術、文章等能力需求不高。舉人本身屢經大考,文章基本水平已經有了,不需要再過度考核。

其二,基層官員日常與百姓打交道,親民性強,相貌氣質好一些,利於綏撫百姓、安輯地方。

這種判定方法一定程度上借鑑了唐代選官的“身、言、書、判”標準,含有一定合理因素。嘉慶皇帝就曾說過:“一等為州縣求父母,二等為學官取師長,年太輕恐不曉事,年太老恐不任事,先取強狀,後取人品。”所謂人品,就是相貌、身體等外在條件。

大挑的具體程式是,由皇帝指派宗室王爺,協同幾位大學士、重臣,在內閣進行現場挑選。候選舉人每二十人一批,進內閣後,由王大臣現場觀察決定。

選拔流程非常快捷,也就一盞茶的工夫。王大臣考察後,當場就要釋出最終結果。釋出名單也有講究,先點三個舉子為一等,一等就是實授縣令。然後再點八人,稱作“跳八仙”,這八人是被淘汰的。為何叫“跳八仙”?因為點一個名,就意味著那人要打道回府,被點中者難免心驚肉跳,故有此戲稱。

剩下的九個人就不再一一點名,統統定為二等。二等舉子不像一等很快就能授官,要經過吏部的統一選發,有一定候補期,候任的官缺大多是學政一類教職。

與考中進士者一樣,“大挑”選中的舉子,也要進皇宮朝見皇帝,既表示皇恩浩蕩,也是為面試選人把最後一道關。不過顯然清朝皇帝們對這種小事並不怎麼在意,召見了幾次之後,人太多太繁,便改為只接見被挑為一等舉子。據道光時參加過大挑的舉人段光清記錄,“一等須至圓明園引見。”這一做法一直保留到清朝滅亡。

雖然是“以貌取人”,當然也不能全憑個人喜好。清代“大挑”有一套不成文的八字標準:同、田、貫、日、身、甲、氣、由。即把人的身材、面相用幾個字形象地分類。

同、田,都是指方臉,類似於今人所稱“國字臉”,相貌端正、威嚴,是上等身材相貌;貫、日則是中等身材,貫指頭大身長而直,日即身材適中較勻稱;身、甲、氣、由則是下等樣貌,身是指整體斜,甲是指頭大身小,氣是兩肩不平,由則是頭小身大。

俗話說,相由心生。一個人的面容,有時確實和人品、性格有一定關係,但這種關係絕非固定,偶然性極大,而且反例也特別多。像潘岳、衛玠之類的美男子,並非當時最傑出的俊逸之才,飛將軍李廣“恂恂如鄙人”,卻是名震匈奴的一代名將。所以按照相貌身材來判定人的品級,肯定是不客觀的。

正因為這套“以貌取人”的荒唐標準,“大挑”制度從誕生之時起,就連續不斷地製造笑料。

三 落選者發憤讀書 考中進士成名臣

乾隆時,有一位叫惲(yùn)敷的舉人參加大挑,相貌中庸平常,大概屬於可挑可不挑的型別。主持大挑的某大臣看到其名字,讀作揮敷,惲敷便大聲糾止,說:“我姓惲而非揮。”該大臣當場下不來臺,怒而將惲敷淘汰。後來惲敷再次參加“大挑”,主持官員文化水平很高,一見這個名字,就說這位舉人大概是南田先生的後人。“南田先生”是清初的書畫家惲南田,藉此典故,之前落選的惲敷居然莫名其妙地得了個一等。

在“大挑”中,身材相貌好的也不一定能得一等。光緒年間,陝西米脂人高照煦參加大挑,對自己的身材相貌很自信,自認為絕對能拿一等。結果他抽籤時,抽中了最後一組,只有十三人候選。按規定,十三人只能挑一個一等的。主持的官員們慎重起見,對十三個人反覆考察,最終宣佈高照煦被定為二等。可憐高照煦一輩子就只在教職的清水衙門上來回打轉轉。

高照煦的遭遇絕非孤例。據《歸裡清譚》中記載,一位山東舉人,身材高大雄壯,時人稱其為“曹交再世”(曹交是《孟子》中記載的人物,身長九尺四寸)。這位舉人信心滿滿去參加“大挑”,結果落選了,他氣憤不過,等主持大挑的王爺大臣們事畢回府時,當街攔轎喊冤,找王爺要說法。王爺無法應對,乾脆大喊:“我挑命也!”意思是說你就算長得再好,可惜命裡沒有官運。壯漢舉子一時默然,無話可說。

至於相貌醜的人,自知條件不夠,便會想到行賄賂之事。嘉慶皇帝回憶其作皇子時,有一次主持“大挑”,竟有人給他遞條子,請挑某某舉人為一等。嘉慶帝非常生氣,刻意將請託之人淘汰。嘉慶對科場舞弊之事深為痛恨,即位之後回憶起此事,仍然憤憤不平,說:“並聞從前大挑,有豫先私許銀數封貯,於挑得後憑票交兌者,士論沸騰,去取未能允協。”(事見《清仁宗實錄》嘉慶六年三月條)但貪賄之風不是皇帝痛恨一下就能解決的,官員們並不像嘉慶這麼以國事為重,遇到請託,難保不為其曲法尋私。

道光年間,有位江蘇舉子汪叔明,相貌醜陋,參加“大挑”時卻被某宗室王爺列為二等。就在王爺宣佈完結果,舉子們轉身退堂時,該王爺看見同座大臣手中拿著一把很考究的摺扇,扇上的畫、題字都非常精美。王爺連連稱讚,該大臣不失時機地說,此畫、此字的作者,就是剛才那位汪叔明。王爺說道:“他相貌兇惡,我以為他當縣令必定嚴苛,沒想到是位風雅之士。”於是現場將汪叔明由二等改為一等。在“大挑”這一關鍵時刻,官員居然正好拿著舉子的作品,說汪叔明沒有提前做手腳,恐怕很難令人相信。

晚清名臣閻敬銘也參加過大挑,閻敬銘為人狀貌短小,雙眼一高一低,長得甚是醜陋。參加“大挑”時,主持的某親王高喊:“閻敬銘先起去!”閻敬銘深受其辱,回去後發憤讀書,居然考中進士,當了翰林,後來做到光緒朝的戶部尚書、軍機大臣,能力為中外欽敬。湘軍名宿胡林翼曾贊其:“氣貌不揚,而心雄萬夫。綜覆名實,居心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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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閻敬銘曾因貌醜落選

總體而言,“大挑”制度當時確實解決了一些舉人的出路問題,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士人萌亂的社會隱患。但這個杯水車薪的小小制度,因其設計本就有問題,故而實行沒多久,便被清朝化入肌骨的腐敗之風帶到溝裡,成了落後制度的一個現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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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圓明園四十景圖詠·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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