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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農民為什麼不去墾荒,反而去做佃戶租地耕種

因為漢代以後中國的除了東北和西北的土地基本上被開墾完畢,沒有了。而且租地也比開荒划算,開荒的投入與產出大多數情況下收益為負。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明確幾個問題。一、荒地的定義?

荒地按照性質可以分為生荒地和熟荒地。

生荒地是指可以用於農業生產而未被利用的土地,一般指宜於耕種而沒有開墾種植的土地。

熟荒地是指曾經耕種過後來荒蕪了的土地。

按照所有權可以分為無主荒地和有主荒地。二、古代農民要交哪些東西?

古代農民的負擔很重,因為對國家來說,他們是編戶齊民,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國家稅收和勞役的來源。

1。自己有土地

簡單說,一個農民,如果自己的土地,那麼他要交給國家兩稅,也就是一年兩季,類似於90年代之前的交公糧,這個呢,明代中期之間一般是交實物,也就是糧食,後來可以折現,交錢就可以。

這個是稅。

還有一個 役,就是你要給國家幹活,舉個例子,如果一個知縣說要修河,那麼你就要去做工。知縣說,今年的糧食該由李家莊送過去,那麼李家莊的人就要自己出錢自己出車送過去,就是國家的免費勞工。當然,這個到了明代中期之後, 也是可以折現,給錢就行,這就是地丁銀。

後來被雍正廢止,攤丁入畝。

2。自己沒土地

如果沒有土地,稱之為佃農,租給佃農的土地的人稱之為佃主。

說明一下,古代沒有地主這個說法,我們是後來按照階級劃分的方法將擁有土地,然後租給其他人收取地租稱之為地主。

事實上,古代出租土地人很多,寺廟、官府、書院、養濟院、軍人等等。

比如,有人捐給書院100畝土地,書院是不會耕種的,就會僱人耕種。

寺廟也是如此,汪曾祺的《受戒》裡面的和尚就是把土地租給農民,而且菩薩的租子一般人是不敢不交 的。

那麼,租地的佃戶只要按照比例交給地主田租就可以,比例一般是四六分成,或者五五分成。

但是佃戶仍然需要繳納丁稅,後來雍正改革,有田的才繳納丁銀,算是廢除了2000年來的弊政。三。佃戶與佃主之間的關係

看起來,佃戶和佃主之間的關係很簡單,但是事實上極其的複雜。

這裡只說幾種常見的情況:

1。佃僕:

像明清時期的安徽徽州,或者福建的泉州等地,還有佃僕,也就是他們本身是大族的僕人,但是卻耕種他們的土地,平時還要承擔各類的義務。

一般來說,佃主會要求自己的佃戶逢年國家乾點活,但是遇到刻薄的地主,就非常悲慘,比如我們從受到的教育裡的惡霸地主都是這樣的。

但是,佃僕承擔的責任太多了,除了農活之外,逢年國家的祭祀,家主出行,晚上的值夜等等。

而且佃僕是世襲制,也就是佃僕的兒子繼續佃僕。

這個制度也被雍正廢除了。

2。投獻。

在明清的時候,很多農民願意帶著土地投到有功名的人的門下,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科舉功名免除勞役,也就是說他們不用給國家服役。

所以,有些農民就把土地給他們,然後可以免除勞役,但是常常會發生這些人將農民的土地吞掉的情形。

這個情形,一方面損失了國家賦稅,一方面壯大了豪強的力量,隨著攤丁入畝的實施,這個也消亡了。

3。奪佃。

本來地主租給佃戶的土地一般都是無限期的 ,但是有些地主因為各種的原因,就是強行終止合約,導致奪佃的事件發生。

這個歷來都是被當政者所禁止的。

4。永佃制:

假如佃戶和佃主很多是一個宗族的,那麼一般都會約定佃戶永遠耕種他們的土地,一般也不會奪佃。

類似於,30年產權再延長,這個制度好處是穩定,但是也產生了扯皮的事情。

所以,只要地主不過分,一般租地還是比較好的,成本比較低的生活方式。

四、為什麼不能墾荒要租地

明瞭農民的義務以及好佃主之間的關係之後,我們再來回答為什麼不墾荒而去租地。

第一,熟荒地的開墾,只有戰亂之後,或者新的政權建立的時候,才有大量的熟荒地。而且一般會規定開墾三年以上,地就歸開墾的人所有。那麼這種本來就是好的土地,開墾的成本不高,自然有人願意,但是這種機會只有改朝換代時候才會遇到。

第二,生荒地的開墾。秦、漢以後,政府努力於墾闢荒地的越來越多,就是到邊境去開荒,然後加以墾殖,這個一來是成本很高,需要國家支援,第二,邊境是軍事重地,風險比較高。

需要說明一下,就是漢代的耕地面積,也就是《漢書》所提到的天下耕地面積,其實跟建國後差不多,也就是到了漢代(不包括東北和西北)基本上的適合墾殖的土地都被開荒完畢。

中國古代的農民為什麼不去墾荒,反而去做佃戶租地耕種

所以,明清人口劇增的時候,才會圍湖造田,才會砍伐山林,不然是沒法子的生存下去的。

所以,我們現在18億畝耕地生命線跟漢代的耕地面積差不多。

第三,開墾荒地的成本很高。

主要是肥料、畜力,一般都是官府借給農民,不然農民無法,也無力支撐開墾荒地的要求。

所以,為什麼不墾荒,因為一來沒地可以開墾, 二來租地種也不錯,三來墾荒的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