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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看看漢代統治者,是如何提倡孝道的?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羊羔跪乳,烏鴉反哺”,中國的“孝道文化”,可謂是源遠流長。中國重孝道文化,提倡孝敬父母長輩,認為“十月胎恩重,三生報答輕”,“一尺三寸嬰,十又八載功”,父母的生養之恩,無論如何,都難以報答,固為人兒女應用心盡孝,方能符合情理。

遠在上古時代,中國人就有了“孝”的意識。四千年前的甲骨文中,出現了“孝”字:

“百善孝為先”,看看漢代統治者,是如何提倡孝道的?

從圖中可以看出,這個字是一個人舉手行禮,而在他的頭上還有兩個人,當是父母。

殷商時代興起的祭祀先祖之風,也是孝親的一種體現。進入西周、春秋戰國時期,“孝”作為道德觀念,更為人們所接受。周代刻在青銅器上的金文,亦有“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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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義與甲骨文相似,皆是一子舉手向長輩行施禮。上古先秦時代,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也提倡“尊老、孝老”。

《論語》:“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也”。孟武伯問“孝”的含義,孔子說,孝的表現之一,就是要為父母生病而擔憂。

進入漢代,“孝”上升為國家意志,漢朝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王朝,“孝”為核心的封建倫常第一次受到空前重視。

漢高祖劉邦創業成功後,尊父親劉太公為“太上皇”,並定期探視父親。

《史記.高祖本紀》:“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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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十年七月,太上皇崩於櫟陽宮,劉邦為父親立廟。漢惠帝時,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此處的高廟祭祀的是劉邦,而從惠帝始,直至東漢獻帝終,作為漢朝始祖的劉邦高廟,一直在享受子孫祭祀。尤其是東漢歷代皇帝,都不顧路途迢迢,在位期間,都要西到長安,親自祭祀高廟,及西漢歷代皇帝陵寢。

唐代著名經學家、歷史學家顏師古說:“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漢家之諡,自惠帝以下皆稱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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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惠帝起,一直到漢獻帝,兩漢共有19帝(劉邦、劉秀除外)皆稱“孝某帝”:

西漢:

孝惠帝、孝文帝、孝景帝、孝武帝、孝昭帝、孝宣帝、孝元帝、孝成帝、孝平帝、孝哀帝。

東漢:

孝明帝、孝章帝、孝和帝、孝安帝、孝順帝、孝桓帝、孝靈帝、孝獻帝。

漢代推行“孝道”的舉措

優待孝子

盡孝這件事,可以透過立法推行,但法律畢竟太過於剛硬,漢王朝首先想到透過獎賞方式,鼓勵百姓“盡孝心,養雙親”:

1.復除:

即免除孝子的人頭稅。

《漢書。惠帝紀》:四年春三月,舉民孝悌力田者復其身。

2.賜帛:

即賞賜孝子帛布。

《史記。文帝紀》: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三月詔:“遣謁者勞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

《史記。武帝紀》:元狩元年(公元122年)詔:“賜三老、孝悌帛人五匹”。

《史記。元帝紀》:元初步元年(公元前48年)詔:“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

3.賜爵:

東漢時代,對孝子仍然採取獎勵措施,只是由賜帛、直接免稅,改為賜爵。

《後漢書。顯宗孝明帝紀》:“永平三年二月甲寅,賜天下男子爵,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

《後漢書。肅宗孝章帝紀》:“建初三年夏四月,賜民爵,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

《後漢書。孝和帝紀》:“永和八年春二月己丑,賜天下男子爵,三老、孝悌、力田三級”。

《後漢書。孝安帝紀》:“延平三年春正月庚子,賜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

漢代第八級爵位,即為公乘,到了第八級爵位,就可免徭役、人頭稅。因為漢明帝有規定,“民賜爵不過八級”,超過八級,就可將爵位移給親兄弟、兒子。

漢王朝對孝子在經濟上的獎勵,皇帝們認為對推行“孝道”起到的作用還遠遠不夠,他們還設計出一套與“孝道”掛鉤的選官制度。

舉“孝廉”

《史記。武帝紀》: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1人”。

“孝廉者”,孝子、廉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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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頒佈這份詔書的目的,是以皇帝選官為倡導,推動天下百姓形成“尊老敬老,孝順父母”的社會認知。這是以國家層面力推孝道文化的重要舉措,有些功利色彩,卻向天下昭示中央政府對“孝”文化的重視。

為推動“孝廉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地,統治者要求各地都要薦舉孝廉,東漢和帝時,要求“郡口十萬以上,當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將推舉“孝廉”列為國家政治的大事,用制度固定下來。

宋代徐天麟在《東漢會要.選舉上》說,漢代“得人盛,則莫如孝廉,斯為後世所不能及”。

“孝道文化”的影響

“孝道文化”,經過漢朝統治者以制度的方式提倡與獎勵,成為一種社會導向,被大眾百姓所接受,它慢慢滲透到漢朝民眾的生活中去,在社會生活中發揮著巨大作用。當人們逃避事奉雙親(含守孝)的責任時與義務時,就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從而失去許多機會。

曾經喊出“

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

的陳湯,早年頗有才幹,被人舉薦給皇帝,在等待接受漢元帝的賜官時,被人翻出舊賬,說他在父親去世時,未按規矩守孝,實屬為子不孝,大逆不道,弄得陳湯非但沒當上官,還被抓捕到大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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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陳湯列傳》:“初元二年,元帝詔列侯舉茂材,富平侯張勃舉湯。湯待遷,父死不奔喪,司隸奏湯無循行,湯下獄論”。

流傳千年的“二十四孝”的故事,

“扇枕溫衾”、“拾葚異器”、“湧泉躍鯉”、“賣身葬父”、“刻木事親”、“行佣供母”、“親嘗湯藥”、“蘆衣順母”等八個故事都發生在漢代,可見漢代統治者積極提倡“孝道文化”對民眾確實產生了極大影響。

作為儒家經典之一的《孝經》,成書於漢朝,《孝經。五刑章》說,

“五刑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不孝者要“斬首梟之”

。不孝敬父母的懲罰之重,令人咋舌。

結語

儘管封建社會已經瓦解百餘年,歷代封建王朝漢王朝曾經制定的典章制度,基本上都被扔到故紙堆中,但“孝道”,依然是我們今天在提倡的內容,“為子不孝者,枉為人”,這份孝的情感,已經深深烙印在我們中國人心中,難以改變。

作為奠定中華文明基礎的王朝之一,漢朝推行的“孝道文化”,對中華民族的孝老敬老傳統的形成,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它成為中華文明的一部分,值得後世永遠遵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