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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發明的御用機構,因錦衣衛的濫捕和酷刑,加速了明代的滅亡

引言

作為御用警察機構的錦衣衛,行使職能的範圍,除了奉旨拿人以外,其餘的就是出宮偵刺、接受告密、捕所謂奸惡之人。其偵刺的地點和物件不受限制,皇帝以外的所有人都在偵刺範圍內。緹騎無所不至,訊息直達官中,夜間如有緊急密報須要直達皇帝時,緹騎們便從長安門塞進密奏文書,守門者就會立即接過,遞人宮門,宮門的值班宦官很快就傳遞給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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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這種明代皇帝發明的禁衛軍與秘密警察合一的御用機構,很容易變成黑暗和腐敗的魔窟。因為皇權之下本來有一套歷代沿襲的成熟的司法機構,有健全的立案、審案到監獄制度,最高目的就是服務於皇權,完全不必在正規的朝廷司法系統之外另設機構。

但是明代的前兩位開國定製的皇帝,對維護來之不易皇權有著比任何朝代的皇帝都要強烈的要求,非要創立這樣一種機構不可。後來又在錦衣衛之外增設宦官掌領的東廠、西廠,廠衛並舉,名義上是對付盜賊奸宄,實際執行則是濫捕無辜,成為廠衛頭目對朝官進行政治迫害、對民眾進行索賄、詐騙的工具,而這些又都是在皇帝的默許下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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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和更加惡毒的東西廠,嚴格來說對於維護皇權沒有起到補益作用,反而洽洽促進了明代的滅亡。極具諷刺意義的是,當李自成的人馬已到達北京時,二百餘年來以偵刺為能事的緹騎,絲毫沒能偵刺到李自成的動向,還在繼續迫害民眾。明王朝最後極為迅速的令人不可思議的解體,緣於百官、軍隊與民眾對朝廷的離心離德。明末清初的有識之士痛切地指出:明王朝不是滅亡於李自成,而是滅亡於廠衛。

錦衣衛在永樂朝開創了一套偵刺方法,派緹騎四出,從官府和民眾的日常生活中發掘案件,這叫做刺官民隱事。例如幾人坐夜飲,酒醉之後說的話就可能被門外的緹騎聽到。其實真正有價值的情報並不多,涉及政治和權力的就更少,典型例證只有景帝在位期間發生的一件不了了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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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被瓦刺人放回後,作為太上皇被景帝軟禁在南官。侍從在英宗身邊的是御用監太監阮浪,時間久了,阮浪就成了英宗的親信。英宗賜給了他一個鍍金繡袋和一把鍍金小刀,阮浪把這兩樣東西轉給了景帝身邊的太監王瑤。錦衣衛指揮盧忠一天發現王瑤的繡袋和繡刀很不尋常,就設了一計。他將王瑤灌醉,竊走了刀、袋。隨後他派遣校尉李善立即報告景帝,說:“阮浪傳遞太上皇的命令,以袋和刀結交王瑤,圖謀復位。”景帝大怒,派錦衣衛逮捕阮浪、王瑤,派盧忠審問。

盧忠覺得事情鬧大了,有點害怕,便找到一個算命的測算。算命人全寅並沒有單純地算命,而是用儒家大義摧垮了盧忠的精神,預告說:“這是一個大凶兆,死都不能贖罪。”盧忠畏懼了,於是裝瘋以求免罪。內閣大臣商輅及宦官王誠都進言於景帝,認為盧忠是個瘋子,他偵刺的太上皇謀復位的事不值得相信,不能因為他的狂言而傷害倫常。景帝的疑心有所緩解,不再深追太上皇謀復位的線索,把盧忠謫往廣西;殺了王瑤,將阮浪禁錮於錦衣衛中不久將其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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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本沒有什麼大奸大惡的事,而錦衣衛官校就是以此為生的,為了立功,沒事也要找出事來。因此從錦衣衛成立之始,捕風捉影、誇大事實、羅織罪名、誣陷迫害就成了錦衣衛的正常業務。大體上,他們有數條辦案的途徑,一是在皇帝要飽們抓的要案上,牽連附會,濫施刑法,引出更多的同案人,茶得辦案的大豐收;二是以他們的好惡為判斷,凡是與掌權的衣衛指揮使交惡的大臣,都難以逃脫被迫害的下場;三是鼓勵官場與民間的告密風氣,以告密為線索,將似是而非的事件羅織成獄;四是到處緝訪,窮搜蔓引,對無辜市民敲炸勒索。五是設定陷阱,誘人犯案,然後捕獲,以此領功。

官民若是牽連上官府司法機構辦理的案件,還能尋求公正的處置,但如果被錦衣衛立了案,就如入虎穴,難以逃脫了。在京師民眾眼裡,錦衣衛就是一座黑獄。錦衣衛的囂張橫行,使社會風氣變得惡濁,京師的一些年少而無所事事的人,倚仗錦衣衛為生,製造事端,捏造證據,為緹騎提供案子,以獲得報酬;甚至冒充錦衣衛人員,對市民敲詐勒索。

明代發明的御用機構,因錦衣衛的濫捕和酷刑,加速了明代的滅亡

到明中期,這群錦衣衛外圍的流氓無賴人數多達十五六萬。一座文明古國的都城,有如此眾多的道德敗壞的青年,其背後一定有深刻的政治原因。古人說,法令太密,民眾就會變得頑佞。明朝皇帝想借助嚴酷的法令使天下貼服,事實證明沒能辦到。

錦衣衛鎮撫司的酷刑

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建立了錦衣衛及其屬下的鎮撫司。洪武二十年(公元1393年),明初大規模的內部清洗已告結東,而鎮撫司監獄還在ダ行嚴刑逼供,朱元璋一舉撤銷了鎮撫司,焚燬了刑具,將獄囚交給朝廷正規的司法機構審理。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再次申明瞭不許錦衣衛關押審理犯人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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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發動“靖難之變”從建文帝手中奪取皇權後,恢復建立了錦衣衛鎮撫司,加強錦衣衛的鎮壓力量,起用了一批心狠手辣的惡吏,如陳瑛、紀綱等人,狠抓所謂建文餘黨,附會牽連成獄,震懾百官,使民眾畏服。遷都北京後,將綿衣衛這座詔獄建在皇城以西、宣武門內大街的西側。

錦衣衛北鎮撫司專門掌理詔獄,首領為直廳百戶一名,總旗一名,屬員有校尉三十名,辦事員吏二十名;典獄首領為看監百戶一名,總旗五名,屬員有校尉一百名,皂隸三十名,直堂把門皂隸十一名。

鎮撫司牢房陰氣森森,房間狹陋卑溼,牆壁厚達數尺。實施酷刑拷打時,犯人的慘叫痛哭聲隔壁都難以聽到。犯人被關人監獄後,除了酷刑外,還要遭受種種極端非人道的折磨。如,犯人的飲食由家屬提供,但是十之八九被獄卒享用;獄中不能自行生火,三九嚴寒時節也得挨餓受凍,吃冰冷的飯食,蓋潮溼得如同冰塊的薄被;犯人家屬不許入內,更不許探視,只是在堂上拷問時,在堂下遠遠地看著。詔獄設有十八套大刑,其中最醋毒的五刑是械刑、鐐刑棍刑、拶刑、夾棍刑,稱為五毒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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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刑刑具是用堅硬的木材製作的,長一尺五寸,闊約四寸,中間鑿兩個孔固定在犯人臂上,無論如何受刑,犯人也無法掙脫。鐐刑刑具是鐵質的,也稱為“鋃鐺”,長約五、六尺,盤定在左腳上,然後在右腳用刑。棍刑刑具是削楊榆樹條做成,長五尺,彎曲如ヒ首,執手處有人的小指那麼大,著肉處直徑八九分一用棍施刑時,將繩子東緊犯人的腰部,兩名衛士踩著繩子的兩端,使犯人無法轉動;再用繩子固定犯人的兩腳,一個衛士牽繩背立,使犯人無法躱避,這才用刑。

拶刑刑具是用楊木做的,長一尺有餘,直徑約四、五分。每當用拶施刑時,兩名衛士挾著犯人起跪,用細索東緊兩端,隨從硬棍左右敲擊,使拶上下,犯人痛不欲生。夾棍是用楊木做的,兩根各長三尺餘,離地五寸許,貫穿鐵條;每根中間各三付一夾人時,直豎其硬棍,一個人挾著,將犯人腳固定其中,上面快速東緊繩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左,使犯人不能動;用一根大槓,長約六、七尺,圍四す以上,從右邊猛力敲擊足脛,受刑人痛得昏死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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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毒酷刑之外,其餘諸刑也是一道道鬼門關,包括:題刑、挺棍、腦箍、烙鐵、一封書、鼠彈箏、攔馬棍、燕兒飛、灌鼻、釘指、鞭背、傷兩踝等。電琶刑每上則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過去後甦醒過來,再次用刑。這樣兩三次後,受刑者已經失去人的模樣了。

錦衣衛鎮撫司拷掠用刑,一般的稱:打著問;重一點的則說:好生打著問;最重的喊:好生著實打著問一這是指用全套十八般大刑。所以,重刑之下,非死即殘,因而一人鎮撫司獄,很少能活著出去。

在錦衣衛鎮撫司獄中被酷刑折磨、殘害致死的犯人,都不是大奸大惡之人,除了一些確實違犯朝廷條法的官員和小偷小盜外,絕大多數都是忠良正直的大臣和無辜的民眾。明代因直言進諫而喪命的大臣有數十人,他們不是死在廷杖之下,就是死在鎮撫司獄中,他們本來應該是朝廷的棟樑,但事實上卻成為鎮壓的物件。

明代發明的御用機構,因錦衣衛的濫捕和酷刑,加速了明代的滅亡

明末天啟年間錦衣衛鎮撫司獄的毒焰達到極致,上述酷刑就是在原有的刑具基礎上,特為殘害朝廷忠良大臣添置的。與掌權太監魏忠賢鬥爭的楊連、左光斗等“東林黨”人,都是在遭受日夜不停的輪番上刑將近一個月後,死在這座魔窟之中。清初以明朝遺民自居的查繼佐在《罪惟錄)中痛心地寫道:“鳴呼!太祖之設錦衣,原以懲奸究,而二百餘年之錦衣獄專殺君子!”

結語

值得一提的是,在鎮撫司獄遭受酷刑的,其中有兩個是罪有應得者,一個是曾經以酷刑殘害過許多人的錦衣衛首領門達,一個是曾經把持朝政、為所欲為的宦官劉瑾。二人在事敗被治罪時,在這裡遭受酷刑下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