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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5000女生還依長相排名辦展,如此荒誕絕非藝術,更涉嫌違法

偷拍5000女生還依長相排名辦展,如此荒誕絕非藝術,更涉嫌違法

最近一件名為《校花》的“藝術作品”引起眾怒。作者宋拓偷拍了近5000名大學女生照片,並按照個人審美對之進行顏值排序還拿來公開展覽。

如此荒誕之舉,立刻引發了爭議。目前,上海展方華僑城當代藝術中心已將該作品撤展,同時進行閉館調整。

此前,宋拓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拍學校女生的原因是“博愛”,拍攝方式為直接進行街拍,給女生進行排名耗費了很長時間,且過程複雜。而對於物化女性的質疑,宋拓迴應稱,人人都有物的一面,“掏心掏肺地物化你,這也是一種尊重。”記者問,會覺得自己傷害那些長得醜的人了嗎?宋拓表示“傷害了,但她在我眼裡就是那樣的,我要相信自己,決不妥協,在自己的眼睛裡決不妥協。”

首先很明顯一點,宋拓的這種做法涉嫌違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拍攝的女生“物化”, 不僅涉嫌侵犯了肖像權,還以如此形式進行公開,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已經涉嫌侵犯了名譽權。《民法典》與民法通則的一個明顯修改之處,就是刪除了“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要件,只要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的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肖像的行為均屬於侵權行為。

讓人不解的是,如此簡單的法律問題,宋拓本人沒有意識到?展方也沒有意識到?且還冠以“藝術”之名大張旗鼓予以宣揚,何況這真的是藝術嗎?

其實,早在2013年,宋拓就公開展覽了本次爭議作品《校花》,那場活動的名字叫“ON/ OFF: 中國年輕藝術家的觀念與實踐”。該作品的英文名為《Uglier and Uglier》,大致意思為越來越醜。甚至宣稱:“你想看美女的話基本上就要起很早去美術館,而反過來,一到夜幕降臨時,這會是一片人間地獄的景象。”

究竟是什麼樣的“藝術”能如此直白地將外在的美醜,以如此不堪的形式展出?它能讓人得到審美的感受嗎?這還能稱得上是藝術嗎?

藝術的底色應該是良善的,在此基礎上再從不同角度、多元手段將美呈現於世人面前。但如此偷拍女生按美醜排名,讓人感覺到更多的是對藝術的褻瀆。

人們只需將心比心地想一想:被人偷拍、又美醜評級、還被公開展出,如此行為,哪裡跟藝術沾邊?

值得玩味的是,網上不少評價認為宋拓是“中國年輕藝術家的代表性人物、先鋒人物”,贊其作品不在意美學的錘鍊,而是在享受藝術可以挑逗一切宗旨的權利;還有人認為,它是在透過一種挑戰烏合之眾膚淺論斷的方式來揭示現實。

實在難以理解。這樣的“與眾不同”甚至“譁眾取寵”怎麼就成了藝術!

無論何種行為,前提都是不能侵犯到公民的權利,觸碰人類道德底線。“物化女性”更是讓女性成為犧牲品,真正的藝術絕對不應以犧牲、歧視為基礎來創作,偷拍5000女生還依照長相進行排名的做法,絕非藝術,還涉嫌違法。

有律師建議,當個人遇到侵害肖像權行為時,可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問題來了,宋拓此舉會有女生提起訴訟嗎?如果沒有,就難以追究了嗎?這是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