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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流賊入侵合肥,流賊竟然還在鬧市,這個時代的燈市有多美?

明末是一個相當奇特的時代,東北方,明清(後金)戰爭如火如荼,西北方農民士兵造反此起彼伏,而東南方的絕大多數地區,還過得相對平穩的日子,比如廬州(今合肥一帶)在崇禎八年流賊張獻忠攻打廬州之前,居然還“如上元佳節,歷年街市各色燈俱全,龍燈、獅子燈尤多。人家放花、效爆竹:放煙火,笙簫鼓樂,喧填街巷,鬧熱之極。看燈者自晚達旦,遊行不絕。”

結果崇禎八年元月,流賊來遼,然後“至是概不提起,大街寂寞無好,相遇者直講流賊。”大過年的也沒心情看燈了,大街上都沒人了,偶爾遇上熟人就講流賊。七個城門都聚集了一堆人,分發武器,準備守城(其實應該不是當兵的,就是本地的青壯年而已)。加固城防,給青壯年分發武器,本意上是讓對面知道這兒防禦比較充分,沒準兒人家就不來了,但其實這也是一種僥倖心理,義(liu)軍(zei)嘛,那肯定是要求財,求糧食,甚至還會求…… 你這麼富的地兒,人家為嘛不來呢?

果不其然“(元月)二十一日晚,遙望城東火光燭天,喧傳鄉村失火,竟不知賊到店埠鎮,殺人放火,焚房屋,燒竹木。”二十二號早上打到城下,本身城內城外老百姓聯絡可能都挺密切的,甚至估計有的都是親戚,現在城外被搶得雞飛狗跳,城內的自然就惱了“人人憤怒,共議出城殺賊。各門之精壯勇健者俱奮勇爭先,從德勝門自城上縋下,取得勝之讖也。”

然後讓人驚掉下巴的一幕出現了“(眾精壯)走到小東門城外,只見數賊,眾人即一齊跪下。賊叫丟器械,人人棄其刀槍,任數賊砍殺。可憐數百性命無一生還者。 城上人見之,恨人骨髓。”剛剛還“奮勇爭先”的“精壯”出了城就慫了,數百人居然被幾個敵人俘虜,然後人家讓把兵器丟了,乖乖地丟了兵器,然後被砍殺殆盡。

所以你們出去是要幹什麼?

接下來幾天就是走程式了,一方想進城搶“二十三日,賊眾頂大門板來攻城,挖‘水關;又頂板掘城牆,穿地道,矢如飛螅,射城上”“晝夜攻之,又挖關”另一方想活命守財“守城人以磚石擊射,傷賊多人”,一方拼命破壞城牆,另一方拼命修補城牆。到了二十四號“二十四日,攻北門。已破月城,登小樓,尋緣牆上大城。”直到田指揮使一炮崩死了“二大王”,張獻忠養子張進嘉。

“又一人放炮而炮不響。指揮使田起潛情急,更挾一百子炮(又稱連珠炮,以殺傷人員為主),咬指,血滴炮上,叩首哭祝,一發而小樓打傾半邊,打殺數十賊。內一衣藍袍者號二大王, 被打死。賊眾盡退,面城始全。”不得不說,這炮打得夠準,流賊這次攻城被瓦解了。還有人玩起了水下伏擊“適養濟院一團頭名方四,以葫蘆瓢翠頭上,浮於水面,遠遠漂至賊蹲之河岸者,突扯下水殺之。”然後搞得諸位義軍好漢“自是賊之飲馬取水者,皆群行以目。”

一直打到二十八號早上,人家就走了“二十八日晨,賊流往巢縣去,破巢縣,殺知縣顏珏。”去霍霍別的地方去,流寇畢竟是流寇,求財求糧求()罷了,組織度差外加缺少攻城器械,啃不下廬州也沒必要在這拼命,一次不行,人家還會多來幾次,廬州在崇禎十五年五月份被攻破。

資料全部來自於明朝餘瑞紫先生的《張獻忠陷廬州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