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娛樂圈裡的很多組合出道賺到錢後便因個人發展又或者分賬不均最終解散,分道揚鑣。
唱《春天裡》爆紅的農民工兄弟旭日陽,因受歡迎程度不一樣,分開各自發展。
羅密歐組合的羅志祥,因為搶歐弟女友鬧得不可開交,
夫妻組合玖月奇蹟,兩人因離婚不再合體,王小瑋還找了個新搭檔。
就連筷子兄弟,都因為發展不同分道揚鑣了。
看似不公平,五五分賬的鳳凰傳奇,卻堅持了23年。
雖然每年都傳出要解散的新聞,但兩個人卻說合作很好,很愉快。
他們之間到底有多深的情誼,堅持23年都依舊如初?
說到這裡,一個歷史性的問題又要被網友拎出來討論,只會唱“留下來”的曾毅,憑什麼實力和玲花五五分賬?
玲花為何不單飛呢?這對國民組合是如何堅持了23年的?
01。鳳凰傳奇,真的很土嗎?
前段時間,鳳凰傳奇去參加一檔名為《為歌而戰》的節目,翻唱抖音熱門金曲《海底》,讓網友們聽的如痴如醉。
比起原唱的絕望窒息感,鳳凰傳奇改編後的歌曲,讓人聽出了生的希望和救贖。
出人意料的是,兩個王者被一群青銅打了最低分。
這位打低分的網紅評委說鳳凰傳奇的歌曲有點“金木水火”,玲花接著往下說“土”。
儘管鳳凰傳奇在臺上被打擊,但下臺後,千千萬萬的網友站了出來力挺他們。
網友們不買評委的賬,畢竟群眾的耳朵都是雪亮的,好聽就是好聽。不會因為一個不知所謂的網紅評委,就否認鳳凰傳奇的實力,三天《海底》這首歌在B站的播放量達到三億。
就連《海底》原唱本尊都出來感激鳳凰傳奇,對歌曲新的演繹,讓舊版《海底》得到救贖。
有人不禁要問,鳳凰傳奇不是廣場舞大媽的大愛嗎?曾經聽歌不敢外放怕被說土的年輕人,怎麼現如今也成為他們的粉絲?
本文將帶大家揭秘“鳳凰傳奇”背後的故事到底有多“傳奇”?
02。兩個年輕人,因夢想聚到一起
1998年,時年25歲的曾毅原在湖南修電器,在好友的勸說下,曾毅放棄穩定的工作去深圳投奔他。
好友認為曾毅不應該埋沒自己的音樂才華,在曾毅來歌舞廳後還讓他當上音樂總監。
同年末,玲花去深圳參加考試沒選上,恰好經過歌舞廳,看到招聘廣告。
玲花拎著兩個行李箱,大大咧咧的問曾毅這裡需不需要跳舞的?
曾毅問她會不會唱歌?玲花回答草原兒女能歌善舞。
曾毅覺得玲花很能鎮場子,便把一頭紅髮的玲花招進歌舞廳。
玲花曾在節目裡表示她第一眼看到曾毅,覺得戴著長耳環穿皮衣的黃毛男人,長得真醜。
但架不住兩人都喜歡音樂的愛好,最終老闆又讓一個叫張潔的歌手加入,組成“發神經組合”意為精神煥發的意思,又能讓人容易記住。
這個名字在今日看來多少有點非主流殺馬特的味道。
但組合後發展前景不太好,張潔堅持不到一年便退出組合
喜歡韓國酷龍組合的曾毅玲花,又組成“酷火”樂隊,很快就在金色歌舞廳大受歡迎。
03。成名於《月亮之上》又陷入抄襲風波
2003年,曾毅和玲花經歷了三年的走穴演出,終於遇到伯樂何沐陽。
當時正值非典時期,何沐陽想要創作抗擊非典的公益歌曲,遇到玲花後,便為他們量身打造《月亮之上》,令人意外的是,這首歌迅速爆紅。
只可惜歌紅人不紅,儘管很多人把彩鈴設定成《月亮之上》,玲花走在大街上卻沒人認出她來。
不過玲花和曾毅沒受到打擊,第二年,二人一起參加CCTV青年歌手大賽。
二人一路過五關斬六將,眼見就要奪冠,玲花因緊張掉節拍,最終無緣冠軍,只拿到第七名。
不過玲花在臺上的唱功表現被孔雀廊娛樂唱片公司看中,要和玲花簽約,可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當時玲花回去告訴曾毅,說公司要花百萬來打造他們這個組合。
曾毅原以為老闆是不是想假借培養組合之名,來“包養”玲花,後來才知道他們倆是想多了。
到了簽約那天,公司卻只打算籤玲花一個人。
玲花一聽不願意幹了,明明是一個組合,非要拆開成什麼體統?
最終公司一同簽下酷火組合,並改名叫鳳凰傳奇。
雖然簽約發行唱片,但兩人沒有工資,玲花和曾毅一度陷入困境,玲花傾其所有日子過得捉襟見肘,需要時常靠著曾毅借錢來維持生活。
那時曾毅一借到錢便分一半給玲花,有時候還會把要寄回老家的錢也借給玲花,讓玲花一直將這份情誼記在心裡。
2005年,命運女神開始向他們拋來橄欖枝,鳳凰傳奇登上草根舞臺《星光大道》,並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績。
鳳凰傳奇開始火遍大江南北,在2007年時更是被邀請上春晚舞臺。
也許是人紅是非多,正當他們彩排多次,已做好登上春晚準備時,卻被人謠傳《月亮之上》涉嫌抄襲外國BLUE組合的歌《All Rise》。
這可不得了,春晚當即撤掉《月亮之上》這個節目。
努力了那麼久,終於可以站上春晚這個大舞臺,卻慘遭人誣陷,好脾氣的曾毅氣得踢起柱子。
後來經過李傑、徐沛東等專家鑑定,《月亮之上》只有21秒rap部分有些相似,不構成抄襲。
鳳凰傳奇也在北京召開發佈會,宣告《月亮之上》沒有抄襲BLUE組合。
但是他們依舊無緣當年的春晚舞臺。
幸好,春晚再次向鳳凰傳奇發出邀請函,他們終於在第二年如願以償登上春晚舞臺,在全國人民面前唱成名曲《月亮之上》。
04。玲花的命中註定徐明朝,成就鳳凰傳奇
鳳凰傳奇火了之後,大家又開始關心起二人之間的關係。
很多人以為曾毅和玲花兩人是情侶關係,也覺得他們倆很般配,就連他們的父母也有這種想法。
某次和家人吃飯間隙,曾毅父親藉著酒勁壯起膽子,當著玲花的面,問曾毅到底喜不喜歡玲花,喜歡的話給個話,別拖著。
玲花聽完便開起了玩笑:曾毅,喜不喜歡一句話,我媽說給五百萬彩禮就行。
大家聽完都哈哈大笑,也知道他們倆之間是不太可能了。
2011年,玲花和相戀七年的徐明朝結婚。
彼時徐明朝在玲花某次巡演中對她一見鍾情,在追求玲花之前還特地問過曾毅的意見,曾毅直呼不可能,但還是為玲花把起了關。
一開始玲花還很嫌棄文質彬彬的徐明朝,但後來正是有徐明朝的包容,才能讓玲花安心當一個小女人。
徐明朝還為了玲花,成立百人文化公司開始對鳳凰傳奇進行包裝。
徐明朝也算得上是一個奇人,在鳳凰傳奇的包裝上非常創新,惡搞《最炫民族風》眾多版本讓人刷屏,帶著工作室員工去農村刷牆為鳳凰傳奇做硬推。
還讓玲花摘下鼻釘,讓曾毅不許戴手套和墨鏡,不許留光頭,不許穿皮衣。
這才讓殺馬特的鳳凰傳奇往正常的造型上靠攏,形成農村包圍城市的局面。
在玲花的婚禮上,曾毅很感性地將眼睛都哭紅了。別人關心問他是不是沒當新郎太傷心?
曾毅解釋道,平時和玲花待一起久了,突然看到照片上玲花身邊換了人,有點不習慣,加上他也很開心玲花終於找到歸宿,眼淚就止不住的流了。
幾個月後,曾毅結婚當天,玲花因前晚陪好友喝酒,第二天頭疼。
她也被人問到曾毅結婚是否太過傷心買醉。
但倆人其實一直都是好哥們
曾毅曾表示玲花是個大大咧咧的蒙古姑娘,豪爽重義氣像個女漢子,他喜歡的是溫柔的小女人,玲花根本不對曾毅的胃口。
而曾毅像女孩子的性格也被玲花“嫌棄”,因此兩人終歸只能是音樂合作伙伴,是好朋友,是親人,但不能是夫妻。
05。曾毅,你憑什麼和玲花五五分賬
鳳凰傳奇越火,伴隨著他們的爭議也越多。
曾經在舞臺上當主唱的曾毅,成立鳳凰傳奇後,因組合風格更適合玲花,便退居二線,變成大家口中的喲喲哥。
不管是被韓紅調侃成中國最會賺錢的歌手,還是被岳雲鵬調侃,曾毅都沒有生氣,也沒去解釋。
很多人都替玲花抱不平,認為她唱的最多,曾毅上臺就是等玲花唱累時來句“呦,呦。”助興,卻能心安理得地拿著一半的錢。
其實早在簽約時,因公司老闆籤的是玲花,曾毅算是買一贈一的,他就和玲花討論過這個分賬問題。
玲花告訴曾毅,之前借錢的時候怎麼分,現在賺錢就怎麼分。
她一直把這份情記在心裡,只等待時機成熟回報曾毅。
而且曾毅也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只會唱“喲喲”、“哦耶”,當初在發神經組合時,曾毅便是主唱,玲花和張潔還是伴唱和伴舞。
他還曾是青歌賽通俗職業組的十佳歌手,實力不可小覷。
後來成立鳳凰傳奇,因組合風格是為了玲花的民族風打造的,為了凸顯玲花,曾毅才退到二線甘當綠葉。
原本唱抒情歌的曾毅特地去學rap,襯托玲花。
為了練好rap,還去學呼麥。
儘管呼麥傷嗓子,長期練呼麥會唱不了高音,但他還是義無反顧去學。
除了襯托玲花,曾毅還會在玲花現場出現忘詞,拿起話筒唱歌救場,幫助玲花找回狀態。
曾毅曾在舞臺上演唱過張國榮的《倩女幽魂》,征服在場的觀眾,在《山河圖》裡的rap也特別讓人大感意外。
而且曾毅還是玲花的老師,有很多歌曲都是曾毅創作的,因此曾毅並不是一無是處。
只是玲花的主唱光環太強大,才讓曾毅的能力被掩藏。
06。風格轉變,市場更廣闊
曾經的鳳凰傳奇在那些DVD裡,MV裡都是比較有民族風、粗獷的風格,多少有點非主流。
玲花穿著民族特色的服裝,曾毅則光著頭、戴著墨鏡,穿著馬甲。也正是他們的“奇裝異服”,讓年輕人直呼審美不來。
加上他們的歌被大爺大媽設定成彩鈴,又出現在商家的高音喇叭,還有大媽們最愛跳的廣場舞裡,因此總會被人認為很土,有農業重金屬的感覺。
儘管年輕人去KTV時會唱鳳凰傳奇的歌,但那僅限於製造氣氛,並不代表認同他們。
但鳳凰傳奇在各種質疑聲中,不斷努力,不斷改進。他們的歌總是充滿正能量,帶給人們歡樂,帶給人積極。
他們的《將進酒》《別董大》《山河圖》讓人感受到不一樣的風格,他們的《海底》讓人燃起生的希望。
讓人直呼原來鳳凰傳奇是“寶藏”,他們的歌值得大家一聽再聽。鳳凰傳奇的改變,市場更廣闊,讓更多的年輕人也成為他們的忠實粉絲。
“我在遙望,月亮之上……”
“蒼茫的天涯是我的愛……”
一看到歌詞腦海裡就響起它的BGM,是鳳凰傳奇這個組合最“傳奇”的地方。
有人認為他們“土的掉渣”,最受廣場舞大媽的青睞,滿大街的廣場舞大媽在跳他們的歌,也有人認為他們“雅到極致”,作品被改編成眾多版本,交響樂隊演奏的版本讓人直呼高大上。
不管別人如何評價,都不能忽略鳳凰傳奇這些年不斷的自我改變。
近年來改編的單曲,翻唱的曲目,對歌曲的演繹都讓人感覺到驚喜,贏得人們的喜愛。
而他們兩個人的友誼,合作二十多年沒有為分賬不均而紅過臉,也被大家稱為“人間清醒”,祝願鳳凰傳奇能繼續為大家創造新的“傳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