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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隊服役12年以上計程車官, 轉業一般安置什麼崗位?

按照相關規定,服役12年以上的土官,轉業可以安排工作。安排什麼工作崗位與地方有很大關係,以前基本上都安排在國企和

事業單位

工勤崗位,現在也可以安排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

服役12年以上計程車官,可以選擇退役不要工作,也可以選擇要工作,在此之前一定要考慮好。建議有一技之長的,還是選擇退役的好。畢竟安置工作,士官是不如軍官的,以後在單位發展也有限。

舉一個例子。有個戰友老陳,在服役12年三期士官的時候退伍了。他其實很想留在部隊,無奈晉四期土官的時候條件不符合,主要是他的專業沒有相應的崗位。他是後來調到我們單位了,到單位之後才學的車工,改專業晉升已經來不及了,按原來的報就沒有批准。因此擺在他面前的有兩條路:①退役不要工作,可以結算更多的退伍費,那時候有30多萬元。②轉業回老家安置,安置什麼單位也不清楚,轉業費要少很多,也就只有10來萬元。

這樣的選擇讓老陳犯了難,諮詢了很多人,也包括我。有些人建議老陳轉業回老家安置,一般可以安置到事業單位,有個穩定的工作,下輩子也不用愁了。也有些人建議他退伍不要工作,這樣可以拿到更多的退伍費,拿這些錢隨便做點什麼,也比在事業單位拿那麼一點工資好。我是知道他的很多情況的,我建議他不要轉業回老家,而是退役留在當地。因為老陳年齡雖然不小了,不過那時候還沒有結婚,但是已經談了一個女朋友,雙方都比較認可,可以談婚論嫁了。女方是部隊駐地本地人,如果轉業回老家,分隔兩地,這個物件肯定要告吹。而且老陳個人能力還是非常強的,不要工作也能養活自己。他可以做水電工,修空調,車鉗工也有基礎,自己幹可能也比回老家工作工資高。老陳老家是在廣西的一個縣,經濟一般,即使到事業單位,工資也不會很高。

老陳考慮了很久,最終還是選擇轉業回老家。看他做出了這樣的選擇,我問他,現在的女朋友願意跟你回老家去嗎?她家就在這邊,而且有合適的工作,想必是不會願意的,而且家裡人也很難同意。如果是這樣,那你就和你現在的女朋友分手吧,分隔兩地,很難有好的結果。老陳很猶豫,最終也沒有下定決心,迴避了這個問題,回去了老家,等待的分配結果。

轉業分配的結果令老陳大失所望。老陳被分配到很偏遠的鄉鎮事業編工勤崗,而且不是他父母所在的鄉鎮。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配結果呢?主要有兩個原因:①老陳只是服役了12年,是三期土官,是符合安置人員當中條件最低的,安置人員當中還有不少四級士官,另外老陳也沒有艦艇工作經驗,沒在艱苦地區工作過,綜合分不高。②當地安置有一個照顧原則,那就是儘量讓夫妻能夠團聚,轉業士官一般安置在妻子戶口所在地或附近。老陳因為沒有結婚,不符合照顧的政策,而其他人大多都滿足這樣的條件。而提供的崗位就只有這麼多,最終老陳被分到了一個大家都不太願意去的偏遠鄉鎮。

後來有機會,老陳又回到駐地,我與老陳見了面。老陳對那份工作就猶如對待雞勒,食之無味,棄之又可惜。更要命的是,他和他的女朋友並沒有因此而結束,雖然他女朋友家裡人非常反對,但他們還是打算結婚。果然,沒過多久,我就接到了他們結婚的請柬。他們是真愛,我們也只能去祝福。只是結婚之後,他們也只能分開,去各自的地方工作。

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就聽說了你們的矛盾,這是不可避免的。老陳本來就在一個偏遠的鄉鎮,到那地方想出來也不方便,平時工作也比較忙,回去看看父母的時間都很少,工資也不高。而他老婆在駐地這邊,隔了上千公里,怎麼能夠照顧得了?他們已經結婚了,而且年齡都小。這個時候可能要考慮要孩子,可他們哪有這個條件呢?以前為了愛情,什麼都可以不顧,但現在很多問題擺在面前卻無法解決,矛盾自然而然就會有。再過了幾年,聽說他們還是離婚了。自身問題的暴露,家裡人的反對,加劇了這件事的發生。這也是我之前就有所預見的。

老陳的例子告訴我們,轉業時要根據自身情況慎重的選擇,不是選擇穩定的安置工作就是最好的。特別是在安置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另一半,是安置到自己的老家還是另一半的老家,必須考慮好,地方選擇很重要。這也將影響以後的家庭和睦程度。

以上只是土官安置的一個例子。有些安置到國有企業如銀行、石油化工企業等等,有些安置到事業單位如困難幫扶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等單位,也有些乾得很不錯。選擇安置其實就是選擇了穩定,對工資待遇等方面就不要太有奢求,好好經營家庭、保重身體才是最重要的!

在部隊服役12年以上計程車官, 轉業一般安置什麼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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