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真實案例分享: 喝醉酒的女人千萬不要碰

菜單

真實案例分享: 喝醉酒的女人千萬不要碰

2019年四川成都發生了一樁強姦案,19歲的女大學生趙某因犯強姦罪被捕入獄了。

女生怎麼會犯強姦罪呢?很多人認為只有實施了強姦行為才算強姦,其實不然,有些犯罪嫌疑人雖然自己並未實施犯罪行為,但是他是間接主犯,全程由他指揮操縱,他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犯罪,但依然是主犯。

2019年11月初,大一的女生劉某因為和男朋友分手了,心情非常鬱悶,她經常找自己的閨蜜趙某傾訴。而趙某一直勸她放下,重新找一個男朋友。

2019年11月12日,是個週末,她約閨蜜趙某一起出去喝酒,沒想到在喝酒的過程中,劉某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帶著一個女生也在飯店吃飯。

她過去質問男朋友什麼意思,剛分手就又談一個女朋友,她要男朋友給她一個解釋。

其實在學生時代,青年男女高度密集,想談個物件太容易了,尤其是長的高高帥帥的男生,每天都有女孩子圍繞在他們身邊。

男朋友帶著那個女孩子離開了,劉某非常傷心,她回到自己的飯桌上,又叫了兩瓶啤酒,並且一飲而盡。

這期間趙某一直勸她想開點,說自己可以幫她外介紹其他男生。並且她說她認識一個男的長的也非常帥氣,如果她願意,可以把那個男生介紹給劉某。劉某的心裡非常難過,特別是看到自己曾經的男朋友牽起那個女孩的手的時候,她的心都碎了。

她說她想和男的開房,她要放縱自己,讓趙某幫她找個男人。

趙某聽了以後就給男子鄧某發了一個微信,她說:帥哥,忙啥呢,我這裡有個同學喝醉了,她想開房,你有沒有興趣?免費的。

鄧某很快給她回信息:定位發過來!

趙某給鄧某發了定位,鄧某很快來到她們所在的飯店,但是此時劉某已經喝醉了,她趴在桌子上根本抬不起頭來。

鄧某結了帳,打了一輛計程車,把劉某和趙某帶到了一家酒店門口。

鄧某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了個大床房,趙某和鄧某一起把劉某攙扶進了酒店。隨後,鄧某又給趙某叫了一輛計程車送她回學校了。趙某走後,鄧某回到酒店的房間,他脫掉了劉某的衣服和她發生了關係,隨後他又拍了幾張照片發給了好朋友吳某,約吳某一起過來玩玩。

吳某看到照片非常興奮,他又約了好哥們李某一起來到酒店。

這時候鄧某還同時給好朋友刁某發了微信,刁某也趕到了酒店。

三個人來到鄧某指定的房間,分別和劉某發生了關係,期間四個男人分別用手機拍照和錄影,並且把這些照片和影片發到了很多微信群裡。

凌晨五點左右,醉酒的劉某醒了,她發現自己赤身躺在床上,身邊竟然躺著四個男人,於是就大聲質問他們是誰。

鄧某就把趙某發的微信給她看,她看了以後才知道被自己的閨蜜騙了,於是就打電話報了警。

很快,趙某,鄧某,李某,刁某,吳某等五人因犯強姦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趙某辯解稱是劉某自己親口說的要找個男生開房,自己只是幫助她而已,她事後反悔了,這怎麼能算強姦罪呢?

真實案例分享: 喝醉酒的女人千萬不要碰

我們來看看強姦罪的定義:

根據刑法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這一犯罪的主體一般是男子。

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強姦罪的客觀行為表現為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它具有以下特徵:

1、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願。

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係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的惟一要件。

對於有的被害婦女由於受到威脅、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志。

同無責任能力的婦女(如呆傻婦女或精神病患者)發生性關係的,由於這些婦女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因此無論其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姦婦女罪。

2、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這裡所說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脅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以迫使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手段。

如以殺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親屬相威脅的;以揭發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利用職權、撫養關係、從屬關係及婦女孤立無援的環境相脅迫等等。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無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為婦女治病而進行姦淫的;利用婦女患病、熟睡之機進行姦淫的;將婦女灌醉、麻醉後進行姦淫的等等。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的出來,鄧某等人是在劉某醉酒後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與她發生的關係,發生關係時並沒有徵得劉某的同意,所以,他們可以認定犯了強姦罪。

像這樣的案子不在少數,很多醉酒的女子雖然她自己也同意發生關係了,但是隻要她事後反悔,男人依然構成強姦罪,因為女人喝醉了酒精神不受控制,她是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答應的,她的承諾不能作為證據。

所以,只要女人喝醉了酒,就不要和她發生關係,發生了關係就有可能犯了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