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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夫妻在賓館“互換老婆”, 說自願發生性關係, 不構成犯罪

3對夫妻在賓館玩“互換老婆”遊戲,判刑後說都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不構成犯罪!

朱某(男)和牛某(女),兩人結婚已有17年之久,生活平淡,為尋求刺激,一個偶然的機會朱某加入了“夫妻結伴旅遊群”,群裡的都是中年男女,相約一起結伴去旅行,順便再玩玩換配偶的遊戲,有3對夫妻結伴加入,相約在三亞旅行3天,夜裡相互發生性關係,公安機關的一次查房,將6人全部查獲,法院判定三對夫妻犯聚眾淫亂罪,分別判處1年有期徒刑。

3對夫妻在賓館“互換老婆”, 說自願發生性關係, 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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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案說法:

本案的法律問題,自願相互之間發生性關係,構成犯罪嗎?

聚眾淫亂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風化。

2.客觀方面

本罪兩大特徵:聚眾、淫亂。聚眾是指組織、策劃、指揮3人聚集參加淫亂活動,淫亂是指聚集男女多人一起,同性或異性之間自願進行性交、手淫、口淫、雞姦等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成立的主體為16週歲以上的自然人。

4. 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那麼回到本案中,朱某等6人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違背了社會公共秩序,答案是肯定的。社會公共秩序,是維護社會公共生活所必須遵守的秩序,它不僅僅是指公共場所的秩序,還應包括人們普遍應當遵守的一夫一妻制,朱某等6人,在相互知道互換配偶的情況下,仍然參與其中,相互交叉發生性關係,已經破壞了人們普遍遵守的一夫一妻制,違背了道德倫理,敗壞了社會風俗習尚,構成聚眾淫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