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一個親戚,70多歲了,老伴過世多年了,一直希望再找個老伴能和自己說說話,聊聊天做個伴兒,幫自己做做家務,自己能夠吃上可口的飯菜,雖然要求不高,可是一直也沒能如願。
我最近幾天回老家聽說,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老伴,在一起生活幾個月,就離開了。
原因是,對方希望能夠領結婚證。
之前也有人給介紹一個老伴兒,親戚把自己的錢看得太緊,就連買菜,打醬油醋的錢都不放過,所以那個老伴沒呆多久也離開了。
……
那麼,中老年人再婚,最看重的是什麼?特別是女人,最希望自己能夠得到什麼樣的保障?
俗話說的好:
“
人生難得老來伴
”
,人老了以後,隨著年紀的增長,孤獨和寂寞的感覺會越來越烈。
晚年再婚,要多為對方考慮一點,如果你需要對方承擔較多的照顧責任,那麼就要給對方對等的權利。否則沒有人會想要和你繼續相伴走完一生,因為害怕自己晚景淒涼。
大多數中老年女性再婚,是為了找到一個能夠在餘生裡相互攙扶的人。可現實卻不是如此。
領結婚證是男人對女人的承諾,也是保障。
因為是再婚,領了證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不領證,以後萬一出了什麼事,連個正式身份都沒有,何談保護自己的權益。
中老年人再婚不領證也就無法享受到相應的財產權益或人身權利。
三觀相合的人在一起,這條真理適合任何年齡段的準備進入婚姻的夫妻。
如果在婚姻中兩個人都能好好的,踏下心來過日子,就無所謂,也不去計較是哪一方多照顧對方一些。可是如果遇到困難轉身就跑,沒有給到對方踏實、有奔頭的生活,你也不配享用對方的照顧。
人要活得清醒。年齡大了,能吃就吃,能玩就玩,整天思前想後,越想越悶,越想壽命越短,嘻嘻哈哈,開開心心,反而壽命長。
其實人生中你想尋找的另一半,並不是匆匆過客,合理的付出是必須的,有時付出也是一種享受。
再婚夫妻,在做婚前財產協議或者是婚內夫妻財產約定的同時,可以考慮提前訂立一份遺囑,對自己百年之後的財產,做出一個明確的規定,這樣會給自己的家人減少很多的紛擾,如果婚前財產協議沒有對婚後取得財產進行約定,如有必要,夫妻倆結婚後還可以再行簽訂婚內夫妻財產約定協議。
中老年人再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孩子的看法,對孩子的影響,牽絆住了很多中老年人再次尋找幸福的腳步
。
老年人再婚,並非像想象當中的那般簡單,它同樣要遵循婚姻的法則。成功的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而失敗的婚姻只需要一個人就可以毀掉。老年人再婚一定要足夠重視,畢竟你的幸福度是需要和你的再婚伴侶共同完成的。
僅靠感情和道德維持的關係是很脆弱的,經不起風雨,在任何困難和矛盾面前都不堪一擊。
倆人相互有個伴,又不會拖累對方子女。
這種搭伴過日子的老人,好像是提前約定好了,平時一起生活,誰生病等需要出不少錢的時候,如果他們不能解決,就誰的老人誰家子女負責。
老年人再婚,根本難以生活在自己的二人世界裡,它更多的是牽扯到雙方的子女。老年人再婚一定要謹慎,要多了對方兒女的人品
,
兒女的許可和祝福才是你融入一個新家庭幸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