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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怕嫁錯郎”,有些嫁錯人的女性,結局未必不盡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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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個俗語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嫁錯人是女性一生當中首屈一指的糟心事

,有些嫁錯“狼”的女性,甚至會波及到自己的聲譽和事業,比如內娛圈的女藝人黃奕、馬姐姐;比如港圈的鄭秀文、周慧敏。

對於生活在市井街巷的普通女性,嫁錯郎同樣糟心的要命,不止是生活會因此變得一團糟,一些人還因此對男性產生信任危機。不過,也有人因為“嫁錯郎”,反而改寫了自己的後半程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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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涵的名字好聽,長相和身材也同樣好看,就是身高有點含蓄,含糊一點,勉強夠160公分,典型的嬌小玲瓏型。

子涵和很多人一樣,在北京上完大學,就地留下來當了一名北漂,不過,子涵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她在這裡有一個交往的物件——北京土著。為什麼說交往物件而不是戀愛物件?原因很簡單,因為子涵覺得自己有點一廂情願,對方跟她認識一年多,而一年多前剛認識的某個晚上,子涵沒有把控好自己,把自己的身心一股腦給了對方,那之後她就成了男朋友需要時的女朋友,大多時間,自己一個人住在男朋友閒置在沙窩那邊的小院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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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應該有點身份,或者是家裡人有地位,否則,子涵不會那麼輕易進入擠破頭的銀行上班,而且還是在有攬儲指標的信貸部工作

,正因為如此,所以子涵的上班時間沒那麼死板,上下班時間,包括坐班都相對自由,這就是大銀行機構的好處,完成任務量,獎金工資照拿,還沒人指手畫腳管你。

子涵記得清清楚楚,從她進入這家銀行開始,她的月度攬儲指標,從第一年的500萬,逐年提升到現在的3000萬/月,一年就是3.6億攬儲任務量。她是行裡唯一一個除了部門正副職外按月完成任務的工作人員,單位也因此給她落實了戶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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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錯,住著

“男朋友”位於美術館附近的小四合院,還有一輛BMW紅色五系供她代步,“男朋友”還按月給他一些零用錢,

如果不是意外發生了“安全事故”,子涵自己說的,她似乎也沒有那麼迫切要結婚,但是,“中招”了就不能不想,這是來自於小地方的子涵與別人略有不同的傳統意識——結婚才能生子。

“男朋友”也是第一次開始正視這個問題,但顯然,“男朋友”求子心切,早就明文規定不得進行胎兒性別檢查,身份可疑的“男朋友”不但安排了檢查,而且確定子涵懷的是個男孩。

子涵別的要求沒有,就一點,不結婚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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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是結了,孩子也足月生產下來,美中不足的是,他們的婚禮沒在北京操辦,而是回到子涵的老家,那個連四線城市都很勉強夠格的小城市辦的婚禮,在子涵爸媽的

“小心眼”下,

從男朋友轉換為“丈夫”身份的老公也很大氣,於子涵生產前,很快就在小四合院的房本上補上了子涵的名字,神奇的是,等到新房本下來,那上面居然只有子涵一個人的名字。

子涵那陣子覺得特幸福,誰家房本不希望夫妻雙雙具名嘛。她老公就這麼好,這個小四合院的房本,只有她自己的名字,而且,婆婆還給了她一筆“育子費”。

這時候子涵才明白,原來夫家在四九城是個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豪門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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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產假休完就得上班,但婆家不同意,加上老公又哄又騙,子涵到了孩子週歲才重新回到單位,這期間因為

攬儲

指標一直是足額足量完成,工資獎金也足額足量發給她,這麼說吧,子涵是

“生產工作兩不誤”,到年底,甚至被評為“優秀職工”,又拿了一個大大的紅包。

美中不足的是,有個“模特”找上門,嘚吧嘚吧一通說,子涵才大概明白,原來這人是老公養在外面的“金絲雀”,從時間上推,自己懷孕那會兒,他們就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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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肯定得鬧。老公理虧,也不辯解,估計是怕“家醜外揚”,等子涵哭累了,就問她打算怎麼辦?而且很快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保持現狀;二,離婚,但孩子歸他,其他條件按子涵意思辦。

什麼叫保持現狀?就是預設你在外面彩旗飄飄繁花似錦?想得美!孩子歸你?那你不如殺了我!子涵接受不了有人分享自己的老公,離婚是必需的。這時候才顯示出子涵這個小女人的韌勁和堅毅,

她也提出兩個解決方案,1、協議離婚,孩子歸她,但孩子爸隨時可以看孩子,並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多少另議;2、起訴離婚,孩子撫養,包括財產,聽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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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方案都圍繞著離婚一個主題,無非是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這是要一條道走到黑的啊。

婆婆跟子涵溝通了無數次,子涵仍然堅持,回家估計也說服不了慣於拈花惹草的兒子,無奈之下,接受了子涵協議離婚的方案,只是千叮嚀萬囑咐,讓子涵信守承諾,做奶奶的每週至少接孫子回家過個週末。

沒幾天,子涵跟老公辦理了離婚手續,按照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沙窩這個小四合院,以及八里莊那邊一個青年公寓的六個單位,歸到子涵名下。至於孩子的撫養費什麼的,前夫還算有人味,給她寫了一個“入股收據”,載明子涵實投資金多少多少,佔股多少多少,每年保底分紅不低於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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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離婚前,老公回家就少,子涵早就習慣了自己和孩子兩人的生活,只不過就是從已婚變成了離異而已。

以前婆家給找了兩個保姆,一個帶孩子一個負責做飯操持家務,離婚後,子涵把爸媽叫來北京,爸媽反正快要退休了,正好在家帶孩子,請兩個保姆的錢省下來,一家人好吃好喝也用不完,這筆費用可是落實在前夫身上的,花起來一點不心疼。

子涵無疑是“嫁錯郎”,但也並非因此落魄一蹶不振,所以說,嫁錯郎不怕,怕就怕不能爭取到自己的利益,“利益”,這是沒有過錯方在離婚時必須極力爭取的權益。否則,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