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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村上春樹曾說,愛情裡有兩種遺憾。

一種是你那麼用力去愛,後來卻發現這個人不值得。

一種是你還沒來得及去愛,就和這個人互相錯過。

都說人生何處不相逢。

事實上,說出再見容易,真正想要再見卻很難。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就像那句歌詞唱的:

“我們不該這樣的放手不愛了。”

可又有句歌詞這麼唱:

“那就這樣吧,再愛都曲終人散了。”

我們不該這樣,不止這樣,可又只能這樣。

愛情和生活一樣,很多時候都讓人無可奈何。

1

這個世界有時很小。

小到千里之外的兩個人可以在同一個地方相遇相識。

這個世界有時又很大。

大到相愛的兩個人擦肩之後就再也不見。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香港金馬獎影后惠英紅在十二三歲時和一個混血水兵一見鍾情。

他們在碼頭度過了一段彼此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水兵臨走前用剛學會的粵語對惠英紅講了一句:“我愛你。”

他們約好以後有緣再見。

“我們總喜歡講再見,可有些再見是遙遙無期的。”

他們也一樣。

水兵回去後就杳無音信,也許是在戰爭中被打死了。

又或許是早就心有所屬,已經忘了當年的那個小女孩。

像《大魚海棠》裡的椿和湫,送走椿的那天,湫對她說:

“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你相信我。”

可此去餘生,八千年為椿,八千年為湫。

春秋相隔,他們死生不見。

水兵離開後,惠英紅至今單身未嫁。

她依舊四處向人打聽水兵的訊息。

她期待著突然某天,他能寄來一封信,一張照片。

告訴她,他還活著,還記得她。

她說:“我記得他的樣子,不管他怎樣老。”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第一眼就心動的人,總會反反覆覆喜歡很久。

可惜並不是所有的相遇,都能有一個美好結局。

山再高,尚有徑可攀。

海再遠,尚有舟可渡。

唯獨愛情,即便有心,意也難平。

2

這世上有一種無解的痛,叫做愛人錯過。

錯過ta之後,你還會遇見很多人。

但這些人身上,再也沒有ta的影子。

ta可能不是最好的,卻是你再也忘不了的。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前任三》裡,孟雲和林佳分手後不久就有了新戀情。

林佳也快結婚了,兩個人都各生歡喜。

可在林佳的婚禮前夕。

孟雲還是穿著齊天大聖的衣服在大街上當著眾人的面大聲對她告白。

說自己後悔了。

《後來的我們》裡,見清和小曉分開都十年了。

十年後相逢,見清還是對小曉心有不捨和眷戀。

《你的婚禮》裡,眼看著尤泳慈穿上婚紗即將成為別人的新娘。

周瀟齊雖然嘴上笑著祝福她,但轉過身後卻淚流滿面。

失去一個深愛的人的感覺,就像自己的屋子起了火。

你想去救火,可由於火勢太大,你只能眼睜睜看著它一點點被燒燬坍塌。

你心如刀割,卻無能為力。

多年以後,當你回想起這段往事。

你仍會感到一種深深且無力的懊悔和遺憾。

你還是會想,如果當初你們沒有錯過,現在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曾經你以為,就算做不成愛人,還可以做朋友。

友情的保質期,往往都會比愛情長久。

後來卻發現,感情這東西,

進一步如果做不成愛人,退一步也當不回朋友。

第一眼就喜歡的人,哪怕只多看一眼,你都想再次擁有。

3

《請回答1988》裡有句臺詞說:

“若愛一個人,現在就說吧。

在這個忙碌的瞬間,在愛意變成遺憾之前。”

不要像金正煥那樣,等德善投入別人的懷抱,才愧疚自己的猶豫和懦弱。

不要像黃宗澤那樣,等胡杏兒嫁給別人之後,才說你我未曾有幸,一起說聲我願意。

來日是否方長未可知,意外和明天哪個先到都有可能。

一萬年太久了,我們只爭朝夕吧。

用力愛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

有心動的人就表白,互相喜歡就在一起。

在一起了就好好珍惜,能擁抱就別拉扯。

如果暫時還沒有,那也別急。

山河萬里,總有人是你藏在秋風裡的驚喜。

茫茫人海,總有一人翻山越嶺為你而來。

等他來到的時候,你只管伸手抓住。

希望在這個秋天裡,你能和喜歡的人撞個滿懷。

END

互動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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