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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一人,對我說:“好久不見啊!”我說:“不算久,才一年。”

路上遇一個人,他對我說:“好久不見啊!”我說:“不算久,才一年。”

說實在,有些人一年見一次,也不算“好久”。混跡紅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彼此都忙到昏天黑地,無事地相見,當然都沒閒暇,更沒興趣!

好久不見,情誼不散,相逢本無事,偶然思念之,如此淡泊而不見,挺好。

有人說:“我們認識幾十年了呀。”——似乎當奇蹟看,其實這幾十年來,見面次數,我的原則是,最好保持相見的“頻率”的有限。

孔聖人講:“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低檔次的起鬨聚會,何嘗不是對生命的浪費?騰出時間做點有意思的事情,不更好?

路遇一人,對我說:“好久不見啊!”我說:“不算久,才一年。”

如果沒有機會相處瞭解,只是泛泛之交,就是真的認得幾十年又怎樣?可能,還不及一個身邊近交而彼此投契莫逆於心的人。

我對一見如故的友情,是存觀望的態度的,“一見如故”,是世間很難遭遇的事,從來不期待,一相見,就如故,有點莽撞吧?——怕久了,會後悔!

銅煲一燒即熱,料熟味道幾何,難說,畢竟僅僅依靠視覺,判斷容易出錯。

除非彼此深交已久,透過其他的渠道方式,還沒認識對方時,已得知他一切,互相景仰,不過這種情形究竟少見,一般不玩這樣的冒險。

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這話,不是要做君子,是認為朋友之間,可以大家時常來往,卻最好不要如膠似蜜,時不時地粘在一起。

路遇一人,對我說:“好久不見啊!”我說:“不算久,才一年。”

時時交往一個時期,有時淡下來,不必為了什麼,不必覺得奇怪,只因為,這才是最自然的情形。好的情誼,有韌性,扯得開,拉不斷。

一個人在世間歲月有限,不必為了一兩件事和一兩個人,而花去大部分時間,這做法會耽擱自己和別人做事,是給彼此徒設桎梏。

而且人與人之間相交太密,向對方要求就會增高,這違反了朋友相處之道,最後落得彼此都“生分”,好像欠對方什麼,尷尬!

對朋友要求千萬不要過高,否則只有自己失望,朋友、親戚,是另外的一個整體,人有時自己還不能對自己滿意,怎能完全滿意別人的做法。

所以我對朋友的要求是:大家相處愉快,多見少見,是另外一回事。

路遇一人,對我說:“好久不見啊!”我說:“不算久,才一年。”

作者 | 洛陽風雨重陽,紅塵繁華,與君共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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