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吵架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不過也要分輕重緩急,尤其是重要場合,不能隨時隨地就吵,甚至是動起手來。如果當時有圍觀者,那麼遭人議論跟嘲諷,基本上是逃避不掉了,作為成年人吵起架來,著實讓人“刮目相看”。
近日,廣西一男子在街上遭女子騎在身上,用鞋子抽打臉部,場面真是讓人心驚膽戰。這是徹底把該女子惹怒了,也真是下狠手。她不管在大街上,也不管有沒有人看笑話,溝通不了就選擇用動手來發洩怒氣。
當地警方介入,瞭解到這一男一女是情侶關係。至於為什麼吵架,甚至在街上不顧臉面的動起手來,原因確實有些讓人難堪。
在整個毆打的過程中,男子先動的手,因為女子在男子面前懷念前男友,他內心承受不了。自己怎麼做都不如她的前男友,這對於一個男人來講無法釋懷。一氣之下,他把女子壓在身下進行毆打。
女子本就很委屈,在街上被打後也絲毫不示弱,並大喊道:“我做錯了什麼?我只是想起我的前男友就動手打我,我在不反攻我有任何的尊嚴嗎!”
小編有話說
此事,在網上引起了熱議,關於誰對誰錯問題。對此小編想說,既然已經跟前任分手,說明兩個人的緣分已盡,懷念又有多少價值。
即便心裡有一萬個捨不得,有一萬分的想念,也不要當著現任的面提前任,這是尊重的問題。對於男人來講很傷自尊,也不利於兩個人的感情發展。
既然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珍惜當下才是對前任最大的尊重。尊重對方,也放過自己,才能看到現任的好。
當然有一部分人表示,為什麼該女子總會在男子面前提前任,還不是他對她不夠好,讓她如此懷念。事發加上吵架動手,感情早就快沒了,不懷念前任也很難吧!常期處於這樣的生活狀態,雙方在繼續相處下去,就是在傷害彼此。他倆分手也未嘗不是一個合適的選擇。
小編個人認為,雖說勸合不勸分,但雙方在感情裡已經沒有愛,剩下的也就只是傷害,那就要當斷即斷,否則兩人都會痛苦不堪。
另外,在結束一段感情之後,不要急於尋求新歡來撫平心中的傷痛,那樣別人還會成為你前任的替代品。
這樣惡行迴圈下去,每一段感情都會不歡而散,真正得感情是我們都會成為更好的自己,更加珍惜彼此,而不是一味地去比較。
最後,小編依然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即便沒有終成眷屬,也要
愛裡無悔,心中無傷
。對此事,你有什麼觀點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