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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了六年,在一起五年的男孩子,後天就要結婚了,為何不是我?

我喜歡了六年,在一起五年的男孩子,後天就要結婚了,為何不是我?

圖:網路

文:小李子

做你情感世界裡的傾聽者和撫慰者,右上角點“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歡迎私信留言訴說心事)

“我喜歡了六年,在一起五年的男孩子,後天就要結婚了,新娘是他相親了沒幾天的女孩子,匆匆忙忙拍了婚紗照,定了婚期,喝了一晚上酒愣是沒想明白,為何不是我?

為什麼相互喜歡還是不能有結果,為什麼磨合了那麼久,該熬的都熬過去了,窮的時候住三五百一個月的出租屋,就是為什麼,為什麼最後不是我?”

轟轟烈烈的年紀,每個人都會遇見一份愛而不得,好讓你清楚,在愛情的世界裡,不是喜歡就能夠在一起。

很多時候,愛而不得反而是常態,我們都曾夢想著一份專一的感情,就像某些人說的那樣,

趁我現在還喜歡你,能不能不要錯過我?

然,現實是殘忍的,不屬於你的人,就算暫時擁有,到最後還是會失去,這就是宿命的安排。

我喜歡了六年,在一起五年的男孩子,後天就要結婚了,為何不是我?

01

《林徽因傳》裡,有一段話:

人的一生要經歷太多的生死離別,那些突如其來的離別往往將人傷的措手不及。人生何處不相逢,但有些轉身,真的就是一生,從此後會無期,永不相見。

用力愛過的人,講再見那一刻格外艱難,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離死別,而是對方已經雲淡風輕,你卻念念不忘。

要知道,每個人心裡都有道疤,那是天曾經塌下的地方。終有一天,你會明瞭,

真正愛過的人做不了朋友,多看一眼都想再擁有。

真正喜歡過的人,是不可能繼續做朋友的,哪怕再看一眼,也還是想擁有。所謂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也只不過是自我安慰,獨自傷心罷了。

在你三十歲的時候才發現,再也沒有那個二十歲的女孩,不顧一切的愛你,不在乎你的錢,你的工作,你的家庭,這個時候你才明白,她貫穿了你整個青春,而你卻再也找不到她。

我喜歡了六年,在一起五年的男孩子,後天就要結婚了,為何不是我?

02

後來,你終於漸漸明白,成熟也許就是我沒再繼續的等待,你也朝著更好的方向去努力,日後,我們見或不見已不再那麼重要,只要你生活得好,就算真的無法再相見,也沒關係。

無論我們最後生疏成什麼樣子,曾經對你的好都是真的,希望你不後悔認識我,也是真的快樂過。

也許我愛的已不是你,而是對你付出的熱情。就像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仍然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仍然是神。

你知道那種感覺嗎?明明那個人還在,可以打電話,可以發訊息,但你沒有任何立場,他永遠不再是你的了。

那種感覺真的特別難受,縱使有一萬個想見你的理由,卻找不到一個見你的身份。

你我無法共情,所以今天的你,才會讓我這麼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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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成年人的感情,是不追問,不解釋,心照不宣,是自然消減,是一種冰冷的默契。

我多希望在某一個晚上或凌晨,你也會給我發一段長長的資訊,告訴我這些日子你也從來沒有忘記我,你也很想我。

可惜並沒有,無論我等了多久……

曾經的曾經,他是很認真的說過要保護你,對你好,不讓你受委屈,可你怎麼也沒有想到,

後來的淚流滿面,撕心裂肺,都是拜他所賜。

媽媽說,成長的過程中,一定會有很多人讓你失望,但別懷疑你自己,不是你不值得好的,而是讓你失望的都不是你的,好的在後頭,你只需過好自己就夠了。

可人的骨子裡都會渴望俗氣而又熱烈的愛吧,這是本能。只是,你空空如也的無名指永遠也等不來他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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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父母對孩子的愛,總是無私的,但戀人不是。

女兒出嫁時,父親對她說:“一定要尊重你的丈夫,你甚至可以崇拜他,但是要記住,你們之間的矛盾和不高興的事情不要和我說,因為你終會原諒他,而我不會……”

一個人再愛你,做不到像父親或者母親那樣,所以說,別把愛情看得太重,否則會傷到自己。

有位讀者說,男友有個8年的前女友,因為家庭的原因分了手,分手前一晚上還在纏綿悱惻。

然後女方懷孕了,懷著孕跟相親物件結婚又離了,到現在一個人。前天,她在男友的錢包裡發現他們一家三口的幸福合照。

那一刻,心碎了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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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或許,當一個人不再愛你的時候,分開反而是一種解脫。遺憾的是,大道理都懂,卻罕有人能落到實處。

我們總是自尋煩惱,明明兩個人都聊得好好的,怎麼另一個突然就很冷漠了?明明是很相愛的,怎麼突然就不愛了呢?

我想說,散夥本是人世常態,你我也沒有例外,只是很可惜你愛的人,並不愛你,以後的日子裡,

祝你歲月無波瀾,敬我餘生不悲歡。

請相信,總會有那麼一個人帶著沉甸甸的愛穿越洶湧的人潮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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