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男子偷割菜農韭菜獲利8元,被判刑半年,慣犯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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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割菜農韭菜獲利8元,被判刑半年,慣犯從重處罰

廣西桂林靈川縣一男子偷割韭菜獲利8元,被判刑半年,引發了全民熱議。有人質疑是不是處罰太重了。官方解釋真的堪稱非常有普法教育意義。

11月18日,廣西桂林市靈川縣人民法院的官網上釋出了這樣一個訊息:靈川縣一男子“現實版偷菜”被判刑。

該通知內容顯示: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5月29日、6月8日、6月15日凌晨時分,被告人毛某三次來到被害人唐某位於靈川縣某公路旁的韭菜地裡,用割禾刀盜割田地裡的韭菜。 在實施盜竊後,其將盜竊 所得拿到靈川縣縣城售賣,這三次盜竊售賣共獲利人民幣8元。 此外,6月15 日凌晨,毛某某還到另一名被害人李某位於上述地點的青豆地裡偷摘了青豆去賣。法院認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且因其有前科,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原本釋出這樣一個訊息的目的是為了普法,可是誰知竟然引發了全民熱議。

“獲利8元,判刑半年,是不是量刑過重?”

“偷盜三次,才賣8元,我買根茄子都要8元了,實在不可思議。”

“8塊錢不可能判刑的,司法資源不是這麼浪費的,下次把判決書附上。”

“判得好,就應該重罰!”

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質疑案件的真實性,有人想要了解內幕,一時之間對於該案引發的討論聲在網上發酵了起來。

為了對該案件的真實情況讓大眾有所瞭解,記者在法院的幫助下找到了受害人唐先生。

男子偷割菜農韭菜獲利8元,被判刑半年,慣犯從重處罰

今年五月的一天清晨,唐先生如同往常一樣來到自家的韭菜地除草,這才發現好大一片韭菜被人偷割了。唐先生又心疼又氣惱,但是想著只是一點菜,就算是報警也未必有人受理,只能自認倒黴了。

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5月29日,韭菜又被割了一大片(上次割了大概16個平方,這次又割了16個平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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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他實在忍無可忍,只能到派出所報案尋求幫助。

警方調取了附近公共區域的監控錄影,很快在錄影裡發現了嫌疑人,只見他身穿白色衣服,帶著草帽,挑著扁擔往唐先生韭菜地方向走去。半個小時後嫌疑人回來了,扁擔兩頭的筐裡已經堆滿了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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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算是在監控裡發現了嫌疑人,卻沒有辦法看清他的樣貌,也就很難鎖定他。

6月15日,唐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報案。因為就在6月8日和6月15號兩天時間,這個壞傢伙又來地裡偷了兩次韭菜。

這一次,唐先生已經鎖定他了!

原來,當天凌晨,唐先生到縣城裡去賣菜,看到了一個賣韭菜的人,跟監控錄影裡的那個人非常的像,於是立馬來到派出所報案。

警察絲毫不敢怠慢,馬上跟隨唐先生來到縣城的集市控制住了嫌疑人毛某。此時的嫌疑人仍然是穿著白色衣服,戴著草帽,跟之前一直以來的穿著一模一樣。見到警察的那一刻,嫌疑人就承認了一切。

現場繳獲了韭菜37。3千克,青豆13斤,以及8元人民幣。

青豆也是偷來的,可是卻偷得很巧妙,每一棵上面摘一些。直到警方找到被害人李先生,他才恍然大悟,自己的青豆被偷了。一直以來總是發現大顆一些的青豆不翼而飛,李先生還以為是老鼠所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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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第一次來報案的時候,因為金額並未達到刑事立案的標準,只能以行政立案來辦理。但是隨後毛某屢次作案,次數達到了4次,就構成了刑事立案的標準,進而轉成了刑事案件。

9月28日,靈川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

11月15日靈川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對這起案件中公眾質疑的地方一一作出瞭解釋:

1、獲利8元就被判刑半年,是不是量刑過重?

答:獲利八元只是在抓獲毛某時現場繳獲,並且毛某承認的銷贓所得。毛某前後三次盜割韭菜,累計達到210多斤,加上青豆,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預估有900元左右。

男子偷割菜農韭菜獲利8元,被判刑半年,慣犯從重處罰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盜竊罪的入罪標準可以分為三種情形

犯罪數額一千五百元以上

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在兩年內三次盜竊的

在兩年內三次盜竊的。

本案中毛某的盜竊數額並沒有達到盜竊罪的入罪標準,之所以定罪處罰,是綜合考慮了毛某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適用了“

兩年三次

”的這一規定。

2、三次盜竊行為是否該定性為連續的一次性盜竊,而不該定性為兩年三次盜竊?

答:之所以認定三次盜竊,是因為毛某在5月和6月期間,多次不同時間段實施了盜竊行為。而6月15日當天,他於凌晨先是盜竊了唐先生的韭菜,隨後又盜竊了李先生家的青豆。因為時間比較連貫,故認定這一次為一次盜竊。加上之前的兩次盜竊,累計達到三次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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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決中提到毛某有犯罪前科,是否會對量刑有影響?

答:毛某有故意害罪的前科。

2011年3月16日毛某盜竊了被害人的竹筍,被害人及時發現後追回。毛某懷恨在心,拿刀上門砍傷了被害人手臂,被害人傷情鑑定為重傷,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於2013年12月2日刑滿釋放。

因為他的前科也是因為盜竊行為引發的故意傷害,性質惡劣。雖然距離上次刑滿釋放已經滿五年,不屬於累犯,但是有犯罪前科卻再次實施犯罪的,符合刑法中的酌定從重處罰情節,裁量權增加10%。故對他進行了從重處罰。

4、毛某如實供訴罪行,認罪認罰,具有從寬處罰情節,是否應該減刑?

量刑時,這些因素都有考慮在內,檢察院量刑建議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期,並處罰金。被告人有酌定的從重處罰情節,也有認罪的從輕處罰情節,再結合被告人平時的一貫表現,做出了有期徒刑半年的判決。

最終,被告人毛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在上訴期內,毛某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生效。

之所以說這個案件有很好的教育意義,主要有兩個方面:

首先,對於被害人來說,不要覺得自己丟失的財物價值不高,怕麻煩就自認倒黴。忍氣吞聲就是對犯罪行為的一再縱容。發現財物丟失,哪怕未必能及時追回損失,但是隻要有了立案,就增加了懲治犯罪的機會。

其次,對於那些實施犯罪,侵佔他人財產的人來說,不要覺得東西不值錢,佔點小便宜也不要緊,法律保護公民財產,不容侵犯。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11月發生在秦皇島的老人組團偷菜事件。

11月中旬,大批的60多歲的老人拿著老年證乘坐免費的45路和49路公交車到郊區農民的菜地去偷菜。“地裡有人就撿,沒人就砍”。一勸阻就倒地說犯病,一走開就拍拍土走了。讓當地菜農真是又恨又怕。

蘿蔔、白菜、生薑逮到什麼偷什麼。偷就算了還要霍霍。白菜只要中間“娃娃菜”老葉子都扒掉。管你地裡種了什麼,該拔就拔,該踩就踩。就算派出所出面也得不到什麼有效處理。

這件事引發了全民的憤怒。可是,難道除了憤怒之外就沒有其他有效的方法來制裁這樣的行為嗎?往小了說,這種行為是缺德,但是明明屢次偷竊已經是違法行為了,何止只是缺德的行為。法律應該是公正的,不應該因為他們年紀大,就對他們手軟、甚至縱容。

遇到這樣的狀況,直接報警,讓他們留有案底,三次以上直接以刑事案件來處理。只有重罰才能杜絕侵害。

每一起受到關注的案件都是最好的普法教材,毛某偷割韭菜被重罰的案件之所以會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反映了社會各界對公平正義的更高期待和追求,司法機關也應該學會積極運用這樣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從而實現最佳的普法效果。

同樣的方式方法同樣應該適用於老人組團偷菜行為。讓全民知法守法,更應該讓全民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這才是最大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