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購車時銷售稱“車況沒問題”
轉手時查出14萬理賠記錄
2021年3月,李女士花費近60萬元,在長沙縣廣電名車購買了一輛二手保時捷718跑車,當時銷售人員表示,車況沒有問題。
然而就在去年12月,她準備將車轉手時,卻被告知,這輛車之前有過總計高達14萬的保險理賠記錄,因此,車價大打折扣。李女士表示,自己買車時對此毫不知情……
眼前這輛保時捷718二手跑車就是李女士去年購買的↓
李女士
:
他當時給我找這輛車的時候,他說就是
公里數有點高,而且我反覆問他車況有沒有問題,他說車況沒有問題
,然後我才買這輛車的。
開了八個月後,李女士準備把這輛車轉手,沒想到意向客戶在調取車輛的相關資料後發現,車子從
2017年到2020年之間產生過總計14萬的理賠記錄。
李女士
:
在我買這輛車之前,車子就已經出了好幾次事故,像前面的
大燈,保險槓,翼子板,全部都是更換過,車門也是修過的
。
因此,原本可以賣到50萬的價格,現在客戶只願意出價40萬左右,這讓李女士無法接受。她告訴記者,
自己在購車時,對方根本沒有跟她說過
。
02
銷售人員稱自己只是介紹
實際銷售為另一車行
4月12日,記者陪同李女士來到了長沙縣中南汽車世界的這家廣電名車,當時負責李女士整個購買流程的工作人員卻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這名銷售人員表示,自己只是在得知李女士的需求後,介紹她到一家
叫作
“起點車行”的二手車行購買的這輛車,並且李女士的合同也是與起點車行簽訂的。
廣電名車的銷售人員周先生表示,李女士應該去找“起點車行”負責。
周先生
:
在起點買的,她有合同啊。
李女士
:我是透過你買的這輛車。
記者
:是不是你這邊介紹的這筆生意呢?
周先生
:是的。
記者
:既然是你介紹的,現在出了這個問題的話,那你還是有責任,去把這個當時賣車的賣家也找過來呀。
03
車行表示該名銷售人員全權負責
銷售與車行協商回購
李女士隨後聯絡上了起點車行的負責人,但這名負責人表示,他並不認識李女士,車輛的銷售實際上是由廣電名車的這名銷售人員在負責。面對雙方踢皮球的態度,李女士不知該如何是好。
面對這一說法,廣電名車的銷售人員周先生卻稱,自己並沒有與起點車行的銷售人員交易,也未籤合同。
經過記者的調解,周姓銷售人員表示,會與起點車行進行商量,讓車行將李女士的這輛車進行回購,但具體回購價格
還需要再
協商。
律師 劉璽
:車行在售車時應當履行全面告知的義務,如果消費者能舉證證明車行未全面履行的,在實際合同主體不明確的情況下,其
有權向合同主體,簽章主體及銷售方主張權益。
同時,消費者在購買二手車時,需要
注意合同主體和簽章主體是否一致
,
銷售方和收款方是否一致,以及銷售方是否履行全面告知義務
,
將車輛保險記錄,車輛專業檢測報告等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