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上我們一行人從新鄉坐高鐵回鄧州,在出站口處被兩個計程車攔著讓我們坐他的車,因為我們有六人,想自己找一個七座商務車,所以我們明確拒絕,並且自己聯絡了車輛。
我們自己聯絡的車輛到達時,兩個計程車一前一後卡著車輛不讓上車,並對我們一行進行辱罵,後該車輛離開。
我們自己聯絡各自家中車輛,並往站外走,這兩輛計程車一直一前一後跟隨我們並不時辱罵,一直到328國道處,我們各自家中車輛到達時,才罵罵咧咧的離去。
《鄧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配置實施方案(試行》《鄧州市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其中有明文規定: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一)侮辱或毆打乘客,受到公安機關處罰的;
(二)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五百元以上罰款累記達五次以上的;
(三)利用巡遊出租汽車進行違法活動的。
關於鄧州部分出租車司機多次帶頭鬧事,從10年開始的罷工停擺到針對網約車、滴滴,多次故意圍堵、碰撞,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脅;到共享單車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莫讓城市形象視窗受傷,文明營運,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