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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男子,拿20多萬,找了個27歲歌廳小女友,沒想到竟是兒子同學

51歲男子,拿20多萬,找了個27歲歌廳小女友,沒想到,竟是兒子的同學,女友還教他打牌,2年輸了35萬,兒子找上門,小女友突然離家出走,男子竟讓兒子去求小女友回來。

老彭是湖南人,一直在電力局工作,11年前,也就是他51歲時,因感情不和,與妻子離了婚。

離婚後沒多久,老彭一次去歌廳玩時,認識了在裡面上班的李豔,李豔當時才27歲,比老彭小了整整24歲。

李豔之前也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因為她的身體原因,一輩子不能生育,丈夫才因此離開了她。

兩個同樣離異的人,就這樣對對方一見傾心,雙方都不在意巨大的年齡差,快速走到一起。

李豔家裡條件很差,父母都住在土磚房,老彭為了討李家人的歡心,拿了20多萬,給李家裡建了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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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交往後,李豔也不工作了,每天都出去打牌,老彭每月給她1000零花錢,還給她買了5萬的寶險。

兩人在一起的第4年,李豔為了彌補不能做母親的缺憾,還去領養了第一個2歲的小女孩。

如今,女兒9歲,還在上小學,老彭也日漸衰老時,李豔突然提出分手,老彭當然不願意,李豔就悄悄躲了起來。

老彭沒辦法,只好找到電視臺求助,因為女兒自從被領養回來,李豔都是不聞不問,一直由他在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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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現在已經62歲了,身體不好,雙目近失明,眼睛幾乎看不見東西,迫切的希望李豔回來,幫忙照顧他和女兒。

大家陪同老彭一起來到李家,開門的是李豔的母親,見到老彭,她沒有任何表情,只是冷冷的沒說話。

李豔又出去打牌了,老彭讓李豔母親去把李豔叫回來,大家見面協商,可李媽媽拒絕了,她不想叫李豔回來。

老彭站在他出錢修建的房子裡,表情有些尷尬。

記者好奇地問李媽媽,是不是對老彭有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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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媽媽仍然冷冷的說:雖然老彭只比她小2歲,但她們並不介意年齡的問題,只是老彭一直拖著,不願意娶李豔。

原來,李豔和老彭交往已經11年了,多次提出想結婚領證,可老彭總是推三阻四,直到現在也沒領證。

老彭立刻解釋說:不是他不願意領證,而是李家讓他先把房子過戶給李豔,而房產證在他兒子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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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要房子,他可以現在就帶著李豔去民政局結婚。

聽到這話,李媽媽卻又改口說:現在她們不讓李豔嫁給老彭了,因為前段時間,老彭的兒子對李豔動了手。

李豔現在如果輕易就回去,以後的生活沒有保障,除非,把老彭名下的那套房,立刻過戶到李豔名下。

老彭猶豫了下,提出可以先去領結婚證,然後把房子過戶到養女名下,這樣就能讓李豔放心,百年後,還可以住在這個房子裡。

把老彭名下的房子,過戶給養女,老彭的兒子會同意嗎?老彭開始有些猶豫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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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有2套房,大的那套100多平,他早早就給了兒子,現在他名下的這套,只有60多平,房產證在兒子手上。

眼看李家這邊,必須要房子才肯結婚,老彭開始撥打兒子的電話,沒想到,兒子卻憤怒地拒絕了。

他不同意老彭和李豔領證,更不願意把房產證給老彭。

大家才知道,李豔不僅和老彭的兒子小鵬年齡一樣,李豔還是小鵬的同學,所以,小鵬強烈反對兩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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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彭非常固執,為了和李豔在一起,他幾年前就和兒子決裂,還和所有的親人,以及他的兄弟姊妹,全部都斷絕了來往。

如今兒子不同意,李豔也不肯露面,老彭只能獨自落寞的回了家。

沒想到,第2天李豔答應見面,大家又再次趕去李家。李豔才38歲,面板白皙又年輕,她是真心想和老彭在一起的嗎?

李豔坦然的說:剛認識時,她是真心想嫁給老彭的,一直遭到彭家所有人的反對,她都忍住了。

可小鵬打了她,讓她無法釋懷,決定就此分手,再也不和老彭來往,站在一邊的老彭著急了。

信誓旦旦的跟李豔保證,回去就把房子過戶給李豔,然後兩人去登記結婚,如果他的兒子再幹涉,他就報警處理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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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也問李豔:如果彭家人以後都不反對了,還願不願意嫁給老彭?李豔仍然搖了搖頭,說不願意。

因為在一起的11年,老彭的所有錢都是她在保管,包括2年前,老彭一次性拿到的35萬退休金。

雖然都是她在保管,可她一分錢都沒動,後來錢沒了,彭家人便懷疑是她用了,讓她覺得十分委屈。

小鵬卻告訴記者,李豔家裡特別窮,父親拿了20多萬,給李家建房,一直瞞著他,他是房子建好的第6年才知道這事。

在小鵬看來,李豔特別有忍耐力,跟父親11年,被周偉所有人指責,她都不在意,安全不要一絲的尊嚴。

而且,這11年,李豔一直沒上班,每天除了遊手好閒,就是打牌,她自己打就算了,還帶著父親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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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根本不會打牌,所以2年就把35萬退休金輸完了,因為錢是李豔保管的,她就推卸責任,說她一分沒花,都是父親輸完了。

至於35萬到底輸哪裡去了?小鵬也一直很疑惑?

在他看來,李豔就是能忍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在父親還年輕能賺錢時,不提分手,等把她花完了,就要離開。

不管怎麼樣,也不該動手打人呢?小鵬解釋說:

平常,他都不干涉父親和李豔的生活,只是前段時間,李豔先把父親打出了血,他看不下去,才動手為父親出頭的,結果父親卻怪罪他。

老彭的妹夫也不滿的說:李豔不是個好女人,喝酒抽菸打牌,樣樣都做,花光了老彭全部積蓄。

現在,老彭住院看病的錢,都是小鵬墊付的,所以他們才堅決反對兩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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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老彭情緒激動的大喊:他不要兒子,現在只要李豔回來,只要兒子把房產證給他,他以後死了,絕對不要兒子管。

小鵬仍然拒絕給房產證,老彭憤怒地拍著桌子跳起來大喊:房產證本來就是我的,我只是讓你保管,你憑什麼不給我?

為了能拿回房產證,把房子過戶給李豔,老彭明確的跟大家說:哪怕以後跟兒子反目,跟兒子斷絕關係,他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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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執意的父親,小鵬只能無奈答應,但他為了父親以後的保障,還是提出讓李豔寫一份婚前協議:

李豔必須保證,照顧老彭到百年之後;

房子過戶給李豔后,李豔不能在老彭身前轉讓或者出售;

李豔拿到房子後,不能和老彭再去找小鵬要錢。

第二天,老彭讓兒子去幫他把李豔接回來,李豔一進門,老彭立刻高興地把工資卡和他的存摺,都拿給李豔。

李豔一邊翻看存摺,一邊笑得合不攏嘴,如今,雙方的要求都能達到,應該可以好好過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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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過幾天,李家來人突然又把李豔接回去了,或許是都那份婚前協議不滿意吧。

經過幾天折騰,還是沒能和李豔領證,老彭有些難過,同時也開始疑惑,他不知道李豔是要他的人,還是要他的家產。

文中的老彭,哪怕跟女友共同在一起生活11年,就因為沒領證,最終不僅人財兩空,還與家人反目。

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沒有對錯,只有利弊,而在我看來更是弊大於利的:

1不領證就是同居關係,一方可以隨時終止

就像李豔,在一起11年不上班不工作,吃喝拉撒都靠老彭,花光了老彭的積蓄,等老彭老了,病了,說走就走。

1不領證就是同居關係,一方可以隨時終止

領證就意味著這段婚姻,將受到法律的約束和保障,一方做出了違背婚姻的事,另一方都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利益。

2不領證,不管在一起多久,都不受法律保護

正常父母的財產,到最後大多都是留給子女繼承,而老人不領證,財產都被女友花光了,子女得不到父母的幫襯,還要給父母收尾。

4不管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兩個人決定在一起,就該合法領證,這樣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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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單身老年人再婚,大多都是因為子女陪伴的太少,她們生活的太孤單,想找個伴陪在自己身邊。

而且,老年人的再婚前提,一般都不是出於對愛情的需求,雙方考慮更多的還是利益因素。

如果找個各種情況差不多的老伴兒,互相陪伴,還能走的更長遠,但像老彭這樣,找個跟自己兒子一樣大的女友,出於什麼目的,就會讓人質疑了。

但當局者迷,也或許是沒有自知之明,在他看來,兩人是愛情,而在外人看來,不過是一個圖色,一個圖財。

再加上,兩人一直沒領證,一方的色沒了,或者一方的財沒了,這種關係就會很快終止,其中的損失也拿不回來。

只是,讓人不解的是,老彭也不是特別有錢的人,一個27歲,年紀輕輕的女人,真的會為了這點錢,忍耐一個51歲的老人11年時間嗎?